問題詳情

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土地,經規劃整理後,對於國民住宅用地之處理方式為何?
(A)經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
(B)經行政院專案核准讓售
(C)由國宅機關優先無償撥用
(D)無償登記為縣(市)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7643
統計:A(27),B(194),C(10),D(4),E(0)

用户評論

小法(已上榜)】評論

土地徵收條例 44條 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除依第四十三條規定配回原管理機關及第四十三條之一規定配售外,其處理方式如下:一、抵價地發交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領回。其應領回抵價地之面積,由該    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按其應領地價補償費與區段徵收補償地    價總額之比率計算其應領之權利價值,並以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單位地    價折算之。二、道路、溝渠、公園、綠地、兒童遊樂場、廣場、停車場、體育場所及    國民學校用地,無償登記為當地直轄市有、縣(市)有或鄉(鎮、市    )有。三、前款以外之公共設施用地,得由主管機關依財務計畫需要,於徵收計    畫書載明有償或無償撥供需地機關或讓售供公營事業...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評論

土地徵收條例 44條 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除依第四十三條規定配回原管理機關及第四十三條之一規定配售外,其處理方式如下:一、抵價地發交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領回。其應領回抵價地之面積,由該    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按其應領地價補償費與區段徵收補償地    價總額之比率計算其應領之權利價值,並以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單位地    價折算之。二、道路、溝渠、公園、綠地、兒童遊樂場、廣場、停車場、體育場所及    國民學校用地,無償登記為當地直轄市有、縣(市)有或鄉(鎮、市    )有。三、前款以外之公共設施用地,得由主管機關依財務計畫需要,於徵收計    畫書載明有償或無償撥供需地機關或讓售供公營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