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 Lu】評論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任意移居或旅行各地之權利。若欲對人民之自由權利加以限制,必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必要之程度,並以法律定之或經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訂定。限制役男出境係對人民居住遷徙自由之重大限制,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以命令定之。行政院發布之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欠缺法律授權之依據,該辦法第八條規定限制事由,與前開憲法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六個月時,失其效力。
【Tong】評論
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憲23條理的原則之一
【Jszou】評論
但為何現在役男還是不能出國
【米恩】評論
因為本來是用行政命令限制役男出國,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現在已經修改為法律訂定~所以重點不在於讓不讓役男出國是否違憲,而是用行政命令限制役男出國,違反法律保留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