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go】評論
5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不涉及憲法第 15 條工作權之保障?(A)人民團體經主管機關限期整理者,其理事、監事應即停止職權(B)警察大學招生簡章規定色盲者不得報考(C)公務員於其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等 職務之規定(D)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之規定地特三等◆法學知識- 107 年 - 107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73321
【Jest Believe】評論
請問C選項有釋字嗎 謝謝
【popo】評論
(A)給予受藥害者適當補償之藥害救濟制度釋字第767號 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9款規定:「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藥害救濟:……九、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健康權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8項國家應重視醫療保健社會福利工作之意旨,尚無牴觸。(B)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死亡時遺屬請領年金給付之社會保險制度釋字第766號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修正公布之國民年金法第18條之1(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改列為同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發給之各項給付為年金者,除老年年金給付自符合條件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死亡當月為止外,其他年金給付自提出申請且符合條件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應停止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