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依據行政訴訟法第55條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得於期日偕同輔佐人到場,但人數不得逾幾人?
(A)1人
(B)2人
(C)3人
(D)5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4188
統計:A(2),B(40),C(61),D(14),E(0)
用户評論
【修羅】評論
法條題第 55 條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之許可,得於期日偕同輔佐人到場。但人數不得逾二人。審判長認為必要時亦得命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偕同輔佐人到場。前二項之輔佐人,審判長認為不適當時,得撤銷其許可或禁止其續為訴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