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十五歲之甲與二十二歲之乙,互負債務,且都已經清償期屆至。甲為了簡化雙方的法律關係,主張抵銷。請問:甲所為抵銷的意思表示,法律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有效,但是有瑕疵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9053
統計:A(23),B(216),C(60),D(4),E(0)

用户評論

NI NI】評論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可是題意並沒有表明 法定代理人有無允許或有無同意   不是還是屬於效力未定嗎?   求解?

桂桂】評論

效力未定是79條訂立契約時

財稅月寶】評論

抵銷,算是2個互為免除債務的單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