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摘 要: 重新規定各外匯指定銀行應於營業場所揭示至少美金等五種外幣之存款利率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民國 92 年 06 月 25 日發文文號: 台財融(五)字第 0925000357 號 函主 旨:茲重新規定各外匯指定銀行應依銀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於營業場所揭示至少美金、日圓、歐元、英鎊及瑞士法郎等五種貨幣之存款利率,外國銀行在華分行並應揭示其本國貨幣之存款利率,請查照。說 明:本部八十二年十二月一日台財融第八二一一六一五○九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摘 要: 重新規定各外匯指定銀行應於營業場所揭示至少美金等五種外幣之存款利率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民國 92 年 06 月 25 日發文文號: 台財融(五)字第 0925000357 號 函主 旨:茲重新規定各外匯指定銀行應依銀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於營業場所揭示至少美金、日圓、歐元、英鎊及瑞士法郎等五種貨幣之存款利率,外國銀行在華分行並應揭示其本國貨幣之存款利率,請查照。說 明:本部八十二年十二月一日台財融第八二一一六一五○九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