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沛璇】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本文第一百二十四條第 124 條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屬於縣之立法權,由縣議會行之。
【106警特】評論
考這個真的很棒
【飄】評論
選C就可以選D 所以兩個都不能選 因為部分修正=部分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