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X(A)人體血液採取應由X鑑識X人員為之,...
【Gouhui】評論
刑事鑑識手冊六十、死者參考檢體之處理原則...
【Rain☂(112警特三等】評論
刑事鑑識手冊:五十九、生物跡證參考檢體之處理原則如下:(一)採取參考檢體前,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取得被採樣人之同意,並填具勘察採證同意書。被採樣人為受監護宣告或未成年之人者,應 取得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二)執行採取時,優先採取唾液檢體,其次為血液檢體,採取方法如下: 1.唾液檢體:採樣前先請被採樣人以清水漱口,滌除其口中之殘屑物,再以棉棒擦拭被採樣人口腔二側黏膜細胞, 須採樣三枝棉棒,待棉棒陰乾後置入紙袋保存。 2.血液檢體:人體血液採取應由醫事人員為之,取至少二毫升血液, 置於含有 EDTA抗凝劑試管(紫色瓶蓋)內並 冷藏保存。被採樣人曾接受骨髓移植或採取前曾因急救接受輸血者,宜避免採取血液檢體。
【Ruyzu】評論
A錯在是醫事人員不是鑑識人員C要放在紙袋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