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下列造成人民權益受損之情形,何者不適用國家賠償法?
(A)環境保護局清潔隊清運垃圾時與民眾發生車禍
(B)電力公司設置之輸電塔傾倒壓毀農作物
(C)受監理機關委託檢驗汽車之車廠在檢驗時損毀民眾車輛
(D)臺鐵火車站月台座椅朽壞使旅客跌落受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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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本題大家的疑惑應該是在『臺鐵』→甚麼時候...

Jamie】評論

只要公營事業中名稱有公司者,係依公司法(...

^_^】評論

台電公司係公司組織之國營事業機關,依國有財產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僅其股份為公用財產,其餘之財產或設備,應屬私法人之公司所有,而非國有之公用財產(臺灣高等法院 108 年上國易字第 5 號民事判決及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1197號判決參照)。

大便貓】評論

台鐵的選項,若改為「設施」(如月台)→可國賠台電則皆不適用國賠

yun】評論

49 下列何者非屬國家賠償法所稱之公有公共設施?(A) 臺灣電力公司設置之變電所(B) 臺中市政府種植之行道樹(C)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管理之車站月台(D) 屏東市政府負責管理養護,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之私有既成道路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107年 - 10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原住民族行政、教育行政、法警:行政法概要#71788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