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88888888

【評論內容】國家自己責任 (無過失責任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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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訴願、訴訟 再審都是30日內

【評論主題】23 關於行政裁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行政機關於構成要件實現時,得選擇不同之法律效果,為裁量行政(B)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裁量權時,除有裁量瑕疵之情事外,法院不得審查(C)行政裁量應受一般法律原則

【評論內容】判斷餘地只會出現在行政機關適用不確定法律概念裁量則是當行政機關確定個案符合法律構成要件後,選擇法律效果

【評論主題】11 有關公務人員參與政治活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公務人員得為其公職候選人配偶公開站台(B)公務人員得為其公職候選人配偶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具名廣告(C)公務人員在任何時間都不能公開為候選人拜票

【評論內容】第 9 條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二、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三、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只具名不具銜者,不在此限。五、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在此限。前項第一款所稱行政資源,指行政上可支配運用之公物、公款、場所、房舍及人力等資源。第一項第四款及第六款但書之行為,不得涉及與該公務人員職務上有關之事項。

【評論主題】6 官僚制曾經受到的批評之一是「受過訓練的無能」,此主要是此一理論的那一個特性所造成?(A)依法行政 (B)永業保障 (C)層級節制 (D)專業分工

【評論內容】A重視法令規章—>目標錯置D專業分工—>本位主義、受過訓練的無能現象

【評論主題】50 下列何者非屬國家賠償法上所定之「公共設施」?(A)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 (B)出租給私人企業經營之公有設施 (C)私人所有之既成道路 (D)公立學校之校舍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法第 2 條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第 3 條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評論主題】38 下列何種程序,應適用行政程序法?(A)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B)外國人出、入境之行為 (C)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所為處分學生之行為 (D)犯罪矯正機關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評論內容】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一、各級民意機關。二、司法機關。三、監察機關。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評論主題】33 依實務見解,關於行政執行法規定之聲明異議制度,若聲明異議未獲救濟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異議人得再聲明不服 (B)異議人得提起民事訴訟 (C)異議人應先提起訴願 (D)異議人得直接提起行政訴

【評論內容】第 9 條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評論主題】31 因正當防衛行為過當致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者,有關減輕罰鍰之處罰,下列何者正確?(A)不得逾法定罰鍰最高額之 1/2,亦不得低於法定罰鍰最低額之 1/2 (B)不得逾法定罰鍰最高額之 1/2,亦不得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12條(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評論主題】7 下列何者非屬公法人?(A)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B)臺北市 (C)新竹縣 (D)農會

【評論內容】農會是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是私法人, 不是公法人。

【評論主題】16 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實施照相測速,該行為之性質為何?(A)事實行為 (B)即時強制 (C)觀念通知 (D)行政處分

【評論內容】照相測速不具有限制或禁止之性質,應屬事實行為。斑馬線為特定範圍內有限制或禁止之交通標誌,應屬對物的一般處分。

【評論主題】25 關於國家損害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國家損害賠償,除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外,適用民法之規定 (B)國家損害賠償訴訟程序,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C)人民之賠償請求權,原則上自其知有損害時起,

【評論內容】第 8 條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條第五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評論主題】23 行政法院受理訴訟認其無審判權者,應如何處理?(A)裁定駁回 (B)應向原告闡明,由其向憲法法庭聲請指定審判權之歸屬 (C)應依職權裁定移送至有受理訴訟權限之法院 (D)應向上級審法院請求指示

【評論內容】第 7-3 條法院認其無審判權者,應依職權以裁定將訴訟移送至有審判權之管轄法院。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前項有審判權之管轄法院為多數而原告有指定者,移送至指定之法院。第 7-4 條前條第一項移送之裁定確定時,受移送法院認其亦無審判權者,應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向其所屬審判權之終審法院請求指定有審判權之管轄法院。

【評論主題】13 有關我國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的補助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一般性補助款屬於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 (B)一般性補助款屬於中央政府的歲出 (C)計畫型補助款的補助比例與地方政府財政能力呈現負

【評論內容】第 3 條1 中央為謀全國之經濟平衡發展,得視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政收支狀況,由國庫就下列事項酌予補助:一、一般性補助款補助事項,包括直轄市、準用直轄市規定之縣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補助經費。二、計畫型補助款之補助範圍,以下列事項為限:(一)計畫效益涵蓋面廣,且具整體性之計畫項目。(二)跨越直轄市、縣(市)或二以上縣(市)之建設計畫。(三)具有示範性作用之重大建設計畫。(四)因應中央重大政策或建設,需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三、中央對於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重大事項之專案補助款。2 中央對下列事項應優先予以補助:一、前項第一款規定之直轄市、準用直轄市規定之縣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二、對於跨區域之建設計畫或合作事項。

【評論主題】50 下列造成人民權益受損之情形,何者不適用國家賠償法?(A)環境保護局清潔隊清運垃圾時與民眾發生車禍 (B)電力公司設置之輸電塔傾倒壓毀農作物 (C)受監理機關委託檢驗汽車之車廠在檢驗時損毀民眾車輛

【評論內容】49 下列何者非屬國家賠償法所稱之公有公共設施?(A) 臺灣電力公司設置之變電所(B) 臺中市政府種植之行道樹(C)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管理之車站月台(D) 屏東市政府負責管理養護,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之私有既成道路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107年 - 10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原住民族行政、教育行政、法警:行政法概要#71788答案:A

【評論主題】49 在經適當警告或標示的開放山域、水域,人民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時,因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而權利受損害,依據國家賠償法,下列何者為國家得減輕賠償責任之事由? (A)主管機關未獲求援呼救致未及時

【評論內容】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評論主題】31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罰法規定之處罰種類?(A)拘留(B)沒入(C)公布照片 (D)輔導教育

【評論內容】拘留是規定在社會秩序維護法裡,而不是規定在行政罰法

【評論主題】30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罰法規定原則上不予處罰之情形?(A)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致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 (B)行為人不知其行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 (C)未滿14歲人之行為 (D)緊急避難

【評論內容】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