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有利於相對人之變更者,得依下列何項程序,向行政機關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原處分?
(A)行政程序之重新進行
(B)行政程序之再議
(C)行政程序之再審
(D)行政程序之覆審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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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好運貓貓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比較重新進行(又稱再開、重開)、再審重新...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第1項第1款規定:「...
【用戶】VIP(免費)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 128 條 (程序再開原因)
【用戶】好運貓貓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比較重新進行(又稱再開、重開)、再審重新...
【用戶】yun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不要跟行政訴訟重新審理搞混
【用戶】免費享解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 128 條 (程序再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