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罰法規定原則上不予處罰之情形?
(A)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致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
(B)行為人不知其行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
(C)未滿14歲人之行為
(D)緊急避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李儒儒(五榜達成)】評論

行政罰法第 9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

陳無名】評論

(A)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致欠缺依其辨識...

學習使我快樂】評論

30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罰法規定原則上不予處罰之情形?

】評論

請問不予處罰跟免除處罰是不一樣的意思嗎

yun】評論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