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使我快樂】評論
34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針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人顯有逃匿之虞時,下列何者不屬於執行機關得採取之措施? (B) 對其施以人之管束-----管束屬於.....看完整詳解
【Jamie】評論
補充考題下列何者非屬直接強制方法?B(A) 封閉住宅(B) 拘提管收(C) 解除占有(D) 註銷證照拘提管收 為實現金錢給付義務之間接強制方法。義務人依法令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卻無故不履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行政執行處後,下列何種執行方 法,不得為之? B少了顯字(A)若義務人死亡遺有財產者,行政執行處逕對其遺產強制執行 (B)義務人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行政執行處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 (C)義務人經行政執行處依法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屆期不履行亦未提供相當擔保,顯有逃匿之 虞,而有強制其到場之必要者,行政執行處得聲請法院裁定拘提之 (D)行政執行處得通知義務人自動清繳應納金額 ...
【Jill Chen】評論
行政執行之方法 行政執行法 ( 民國 99 年 02 月 03 日 ) 第 27 條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 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 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 第 28 條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一、代履行。 二、怠金。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第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