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B)受理申請更正政府資訊內容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30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C)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之權益者,得以書面通知該特定人,於10日內表達意見
(D)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已在該政府機關官方網頁上公告者,得以告知查詢方式替代提供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0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政府...

【用戶】tuohu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十五日。前項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於十日內表示意見。但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已表示同意公開或提供者,不在此限。前項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所在不明者,政府機關應將通知內容公告之。第二項所定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未於十日內表示意見者,政府機關得逕為准駁之決定【解題】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 正確 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之權益者,得以書面通知該特定人,於10日內表達意見 → 錯誤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政府...

【用戶】tuohu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十五日。前項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於十日內表示意見。但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已表示同意公開或提供者,不在此限。前項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所在不明者,政府機關應將通知內容公告之。第二項所定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未於十日內表示意見者,政府機關得逕為准駁之決定【解題】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 正確 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之權益者,得以書面通知該特定人,於10日內表達意見 → 錯誤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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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tuohua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十五日。前項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於十日內表示意見。但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已表示同意公開或提供者,不在此限。前項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所在不明者,政府機關應將通知內容公告之。第二項所定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未於十日內表示意見者,政府機關得逕為准駁之決定【解題】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 正確 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之權益者,得以書面通知該特定人,於10日內表達意見 → 錯誤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政府...

【用戶】tuohua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十五日。前項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於十日內表示意見。但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已表示同意公開或提供者,不在此限。前項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所在不明者,政府機關應將通知內容公告之。第二項所定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未於十日內表示意見者,政府機關得逕為准駁之決定【解題】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 正確 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之權益者,得以書面通知該特定人,於10日內表達意見 →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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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政府...

【用戶】tuohua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十五日。前項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於十日內表示意見。但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已表示同意公開或提供者,不在此限。前項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所在不明者,政府機關應將通知內容公告之。第二項所定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未於十日內表示意見者,政府機關得逕為准駁之決定【解題】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 正確 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之權益者,得以書面通知該特定人,於10日內表達意見 →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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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政府...

【用戶】tuohua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十五日。前項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於十日內表示意見。但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已表示同意公開或提供者,不在此限。前項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所在不明者,政府機關應將通知內容公告之。第二項所定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未於十日內表示意見者,政府機關得逕為准駁之決定【解題】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 正確 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之權益者,得以書面通知該特定人,於10日內表達意見 → 錯誤

【用戶】學習使我快樂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2 條Ⅰ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 15 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 15 日。Ⅱ前項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於.....看完整詳解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政府...

【用戶】tuohua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十五日。前項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於十日內表示意見。但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已表示同意公開或提供者,不在此限。前項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所在不明者,政府機關應將通知內容公告之。第二項所定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未於十日內表示意見者,政府機關得逕為准駁之決定【解題】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 正確 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之權益者,得以書面通知該特定人,於10日內表達意見 → 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