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 Scientists have warned that if human beings failed to stop abusing natural resources on the earth,

【評論內容】

verge 邊緣 They set up camp on the verge of the desert. 他們在沙漠邊緣紮下了營地Scientists have warned that if human beings failed to stop abusing natural resources on the earth, many species would soon be pushed to the ______ of extinction.科學家警告說,如果人類不能停止濫用地球上的自然資源,許多物種很快就會被推向滅絕的邊緣

【評論主題】24 有關禁止錯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可分為直接禁止錯誤與間接禁止錯誤 (B)行為人對於禁止規範無認識屬於直接禁止錯誤 (C)行為人主觀上誤認容許規範之存在屬於間接禁止錯誤 (D)小學教師誤認對

【評論內容】

禁止錯誤行為人客觀上實施違法行為,但行為人自認為行為合法,此時行為人乃欠缺不法意識(即欠缺違法性認識),即為學理上稱之禁止錯誤 直接禁止錯誤指行為人對於刑法禁止規範或命令規範之內涵發生誤解,致於主觀上自以為其所實施之行為係法所允許而不加制裁之對象,實則,於客觀上卻應刑罰之行為間接禁止錯誤指行為人因錯誤而認為有阻卻違法事由存在,或因錯誤而誤會容許構成要件之界限【解題】可分為直接禁止錯誤與間接禁止錯誤 → 正確 行為人對於禁止規範無認識屬於直接禁止錯誤 → 正確 行為人主觀上誤認容許規範之存在屬於間接禁止錯誤  → 正確【補充/延伸】容許規範/容許錯誤刑法上的「容許錯誤」,係指行為人對於「容許規範」(阻卻違法事由)有所誤認。因為行為人誤以為「容許規範存在」,或誤認自己的行為是在容許規範的範圍之內,導致誤認其行為是刑法所容許的,所以稱為「容許錯誤」

【評論主題】6 基於對人民生存權的保障,國家須使人民維持最低度合於人性尊嚴的生活,人民也有相應的請求權,此乃憲法上何種基本權功能的展現? (A)防禦權功能 (B)受益權功能 (C)程序暨組織保障功能 (D)保護義

【評論內容】

受益權功能 (給付請求)指人民可以直接根據基本權規定,向國家請求提供物質、金錢、 勞務給付,國家並有義務提供,又稱給付請求權功能。惟基於國家的給付,涉及高度政治考量之有限國家資源的分配利用,如逕自全面承認基本權有此功能,將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故多認為,只有在合乎人性尊嚴最低生存標準所需條件之給付範圍,人民方有此等請求權,國 家亦始有提供義務【補充/延伸】防禦功能 (侵害停止請求)指基本權賦予人民一種法地位,於國家侵犯到其受基本權所保護的法益時,得直接根據基本權規定,請求國家停止其侵害,藉以防衛受基本權保護的法益,而免受國家恣意干預,又稱「侵害停止請求權」功能。任何基本權,都具有防禦權功能 

【評論主題】16 下列與平等權有關之案件中,何者未經大法官認定差別待遇之目的與手段間不具「實質關聯」?(A)以主觀上有無意圖得利,作為是否處罰「與人姦宿」之差別待遇標準(B)就受長期照護者之醫藥費,以付與特定醫療

【評論內容】

釋字802號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第2項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與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工作權、第22條契約自由及第7條平等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跨國(境)婚姻媒合所媒介之雙方當事人,其語言、經濟條件、文化多半有所差異,且涉及移民事宜,如跨國(境)婚姻媒合得請求報酬,可能會為求報償,而利用資訊不對稱,勉強撮合或矇騙雙方,或假借婚姻媒合而為移民,甚至販運人口。再者,在實務上,跨國(境)婚姻媒合如許其要求或期約報酬,可能會將受媒合之婚姻商品化,亦有物化女性之疑慮。查立法者制定系爭規定一之目的,即係為健全跨國(境)婚姻媒合環境,以保障結婚當事人權益、防杜人口販運及避免物化女性、商品化婚姻等。...

【評論主題】21 對政務人員不得為下列何種懲戒處分?(A)免除職務 (B)記過 (C)剝奪退職金 (D)申誡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懲戒法第9條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2 Scientists have warned that if human beings failed to stop abusing natural resources on the earth,

【評論內容】

verge 邊緣 They set up camp on the verge of the desert. 他們在沙漠邊緣紮下了營地Scientists have warned that if human beings failed to stop abusing natural resources on the earth, many species would soon be pushed to the ______ of extinction.科學家警告說,如果人類不能停止濫用地球上的自然資源,許多物種很快就會被推向滅絕的邊緣

【評論主題】36 下列情形何者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0條有關同工(值)同酬之規定?(A)甲男與乙女在A公司從事相同之搬運工作,A公司認為男性負重能力較佳,同樣從事搬運工作,男性員工之貢獻當然比女性員工為多,因此,

【評論內容】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0條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評論主題】1 The virus can be spread through coughing or sneezing, and this makes it highly _______.(A) contagi

【評論內容】

contagious 接觸傳染性,有傳染力的 compassionate 富有同情心的

【評論主題】24 有關禁止錯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可分為直接禁止錯誤與間接禁止錯誤 (B)行為人對於禁止規範無認識屬於直接禁止錯誤 (C)行為人主觀上誤認容許規範之存在屬於間接禁止錯誤 (D)小學教師誤認對

【評論內容】

禁止錯誤行為人客觀上實施違法行為,但行為人自認為行為合法,此時行為人乃欠缺不法意識(即欠缺違法性認識),即為學理上稱之禁止錯誤 直接禁止錯誤指行為人對於刑法禁止規範或命令規範之內涵發生誤解,致於主觀上自以為其所實施之行為係法所允許而不加制裁之對象,實則,於客觀上卻應刑罰之行為間接禁止錯誤指行為人因錯誤而認為有阻卻違法事由存在,或因錯誤而誤會容許構成要件之界限【解題】可分為直接禁止錯誤與間接禁止錯誤 → 正確 行為人對於禁止規範無認識屬於直接禁止錯誤 → 正確 行為人主觀上誤認容許規範之存在屬於間接禁止錯誤  → 正確【補充/延伸】容許規範/容許錯誤刑法上的「容許錯誤」,係指行為人對於「容許規範」(阻卻違法事由)有所誤認。因為行為人誤以為「容許規範存在」,或誤認自己的行為是在容許規範的範圍之內,導致誤認其行為是刑法所容許的,所以稱為「容許錯誤」

【評論主題】6 基於對人民生存權的保障,國家須使人民維持最低度合於人性尊嚴的生活,人民也有相應的請求權,此乃憲法上何種基本權功能的展現? (A)防禦權功能 (B)受益權功能 (C)程序暨組織保障功能 (D)保護義

【評論內容】

受益權功能 (給付請求)指人民可以直接根據基本權規定,向國家請求提供物質、金錢、 勞務給付,國家並有義務提供,又稱給付請求權功能。惟基於國家的給付,涉及高度政治考量之有限國家資源的分配利用,如逕自全面承認基本權有此功能,將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故多認為,只有在合乎人性尊嚴最低生存標準所需條件之給付範圍,人民方有此等請求權,國 家亦始有提供義務【補充/延伸】防禦功能 (侵害停止請求)指基本權賦予人民一種法地位,於國家侵犯到其受基本權所保護的法益時,得直接根據基本權規定,請求國家停止其侵害,藉以防衛受基本權保護的法益,而免受國家恣意干預,又稱「侵害停止請求權」功能。任何基本權,都具有防禦權功能 

【評論主題】14 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當事人仍得於一定情形下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其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有利變更者,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提出申請 (B)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之。一、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有利於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之變更者。二、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者,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處分者為限。三、其他具有相當於行政訴訟法所定再審事由且足以影響行政處分者。但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因重大過失而未能在行政程序或救濟程序中主張其事由者,不在此限第一項之新證據,指處分作成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及處分作成後始存在或成立之證據。訴願法第14條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行政處分的特別救濟程序 行政處分確立而不可爭訟後,會具有「形式存續力」的情形,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規定,請求處分機關重新審酌,故程序重開制度可視為特別救濟程序,

【評論主題】1有關憲法解釋及法規範之位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行政法院解釋之(B)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C)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D)命令與憲法或

【評論內容】

憲法第171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釋字371號惟憲法之效力既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之義務,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憲法,以求解決。是遇有前述情形,各級法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本院大法官解釋【問題】法官可以申請釋憲嗎?所以法官在審判過程中,認為法律或命令有違憲之虞,可以停止審判,聲請大法官釋憲憲法第173條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

【評論主題】35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B)受理申請更正政府資訊內容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30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評論內容】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十五日。前項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於十日內表示意見。但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已表示同意公開或提供者,不在此限。前項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所在不明者,政府機關應將通知內容公告之。第二項所定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未於十日內表示意見者,政府機關得逕為准駁之決定【解題】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 正確 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之權益者,得以書面通知該特定人,於10日內表達意見 → 錯誤

【評論主題】37 關於行政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行政程序上有關證據之調查及事實之認定,採職權主義 (B)行政程序進行中,當事人認為行政機關調查不完備者,得對調查程序提起訴願 (C)行政機關基於不完備之調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36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訴願法第1條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同【解題】訴願 → 要是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16 下列與平等權有關之案件中,何者未經大法官認定差別待遇之目的與手段間不具「實質關聯」?(A)以主觀上有無意圖得利,作為是否處罰「與人姦宿」之差別待遇標準(B)就受長期照護者之醫藥費,以付與特定醫療

【評論內容】

釋字802號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第2項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與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工作權、第22條契約自由及第7條平等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跨國(境)婚姻媒合所媒介之雙方當事人,其語言、經濟條件、文化多半有所差異,且涉及移民事宜,如跨國(境)婚姻媒合得請求報酬,可能會為求報償,而利用資訊不對稱,勉強撮合或矇騙雙方,或假借婚姻媒合而為移民,甚至販運人口。再者,在實務上,跨國(境)婚姻媒合如許其要求或期約報酬,可能會將受媒合之婚姻商品化,亦有物化女性之疑慮。查立法者制定系爭規定一之目的,即係為健全跨國(境)婚姻媒合環境,以保障結婚當事人權益、防杜人口販運及避免物化女性、商品化婚姻等。...

【評論主題】12主管機關在核准臨時工廠登記(簡稱臨登處分)中載明:法規禁止事業在取得土地、建物之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前變更負責人,且不得增加生產設備耗用之電能及熱能。關於事業違反該義務時之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27條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行政執行法第28條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一、代履行。二、怠金。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三、收繳、註銷證照。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怠金係對義務人處以一定數額之金錢,使其心理上產產生強制作用,間接促其自動履行之強制執行手段,其數額之多寡,宜由執行機關依義務人違反義務情節之輕重酌情裁量,始能發揮執行之效果【解題】該義務係由法規所定,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其限期履行,必要時課處怠金促其履行

【評論主題】21 對政務人員不得為下列何種懲戒處分?(A)免除職務 (B)記過 (C)剝奪退職金 (D)申誡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懲戒法第9條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22 〈公共行政與治理過程:轉變政治對話〉(黑堡宣言)強調以下列何者作為公共行政的核心價值? (A)政治 (B)經濟 (C)績效指標 (D)制度

【評論內容】黑堡宣言黑堡宣言,譽為「制度取向明諾布魯克觀點」或號稱「制度背景的新公共行政或明諾布魯克觀點」,是新公共行政學派在文官體系中的實踐,故事背景¹ Wamsley 萬斯來與同仁等5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 Scientists have warned that if human beings failed to stop abusing natural resources on the earth,

【評論內容】

verge 邊緣 They set up camp on the verge of the desert. 他們在沙漠邊緣紮下了營地Scientists have warned that if human beings failed to stop abusing natural resources on the earth, many species would soon be pushed to the ______ of extinction.科學家警告說,如果人類不能停止濫用地球上的自然資源,許多物種很快就會被推向滅絕的邊緣

【評論主題】36 下列情形何者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0條有關同工(值)同酬之規定?(A)甲男與乙女在A公司從事相同之搬運工作,A公司認為男性負重能力較佳,同樣從事搬運工作,男性員工之貢獻當然比女性員工為多,因此,

【評論內容】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0條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評論主題】32 依據公司法規定,下列何種情況之人,資格上可擔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A)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宣告有期徒刑1年以上之刑確定,執行完畢甫逾1年 (B)曾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緩刑期滿

【評論內容】

公司法第30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經理人,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一、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五年。二、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二年。三、曾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二年。四、受破產之宣告或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五、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六、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七、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公司法第192條第三十條之規定,對董事準用之

【評論主題】1 The virus can be spread through coughing or sneezing, and this makes it highly _______.(A) contagi

【評論內容】

contagious 接觸傳染性,有傳染力的 compassionate 富有同情心的

【評論主題】6 基於對人民生存權的保障,國家須使人民維持最低度合於人性尊嚴的生活,人民也有相應的請求權,此乃憲法上何種基本權功能的展現? (A)防禦權功能 (B)受益權功能 (C)程序暨組織保障功能 (D)保護義

【評論內容】

受益權功能 (給付請求)指人民可以直接根據基本權規定,向國家請求提供物質、金錢、 勞務給付,國家並有義務提供,又稱給付請求權功能。惟基於國家的給付,涉及高度政治考量之有限國家資源的分配利用,如逕自全面承認基本權有此功能,將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故多認為,只有在合乎人性尊嚴最低生存標準所需條件之給付範圍,人民方有此等請求權,國 家亦始有提供義務【補充/延伸】防禦功能 (侵害停止請求)指基本權賦予人民一種法地位,於國家侵犯到其受基本權所保護的法益時,得直接根據基本權規定,請求國家停止其侵害,藉以防衛受基本權保護的法益,而免受國家恣意干預,又稱「侵害停止請求權」功能。任何基本權,都具有防禦權功能 

【評論主題】24 有關禁止錯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可分為直接禁止錯誤與間接禁止錯誤 (B)行為人對於禁止規範無認識屬於直接禁止錯誤 (C)行為人主觀上誤認容許規範之存在屬於間接禁止錯誤 (D)小學教師誤認對

【評論內容】

禁止錯誤行為人客觀上實施違法行為,但行為人自認為行為合法,此時行為人乃欠缺不法意識(即欠缺違法性認識),即為學理上稱之禁止錯誤 直接禁止錯誤指行為人對於刑法禁止規範或命令規範之內涵發生誤解,致於主觀上自以為其所實施之行為係法所允許而不加制裁之對象,實則,於客觀上卻應刑罰之行為間接禁止錯誤指行為人因錯誤而認為有阻卻違法事由存在,或因錯誤而誤會容許構成要件之界限【解題】可分為直接禁止錯誤與間接禁止錯誤 → 正確 行為人對於禁止規範無認識屬於直接禁止錯誤 → 正確 行為人主觀上誤認容許規範之存在屬於間接禁止錯誤  → 正確【補充/延伸】容許規範/容許錯誤刑法上的「容許錯誤」,係指行為人對於「容許規範」(阻卻違法事由)有所誤認。因為行為人誤以為「容許規範存在」,或誤認自己的行為是在容許規範的範圍之內,導致誤認其行為是刑法所容許的,所以稱為「容許錯誤」

【評論主題】7 關於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公務員收受人事派令後,除程期外,應於 2 個月內就職 (B)公務員奉派出差,原則上應於核准之期程內往返 (C)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 (D)公務員依法令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5條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公務人員服務法第9條公務員收受人事派令後,應於一個月內就(到)職。但具有正當事由,經任免權責機關(構)同意者,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以一個月為限【結論】收到人事派令→應於1個月內就(到)職

【評論主題】3關於受羈押被告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有接見律師權(B)有受辯護權(C)有與辯護律師自由溝通權(D)接見律師時有不受監視權

【評論內容】

受羈押被告之權利閱卷權、會見律師權、具保聲請停押權【舊法】羈押法(舊)第28條 羈押法先前版本,與現在條文不相同,參考用被告在所之言語、行狀、發受書信之內容可供偵查或審判上之參考者,應呈報檢察官或法院被刪除原因釋字654號羈押法第23條第3項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有同條第二項應監視之適用,不問是否為達成羈押目的或維持押所秩序之必要,亦予以監聽、錄音,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規定,不符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新法】羈押法第65條被告與其律師、辯護人接見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看守所人員僅得監看而不與聞,不予錄影、錄音;除有事實上困難外,不限制接見次數及時間選任辯護權與自由溝通權釋字654號將選任辯護權、自由溝通權提升至憲法層次予以保障【解題】接見律師時,看守所人員僅得監看而不與聞,不予錄影、錄音

【評論主題】14 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當事人仍得於一定情形下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其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有利變更者,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提出申請 (B)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之。一、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有利於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之變更者。二、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者,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處分者為限。三、其他具有相當於行政訴訟法所定再審事由且足以影響行政處分者。但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因重大過失而未能在行政程序或救濟程序中主張其事由者,不在此限第一項之新證據,指處分作成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及處分作成後始存在或成立之證據。訴願法第14條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行政處分的特別救濟程序 行政處分確立而不可爭訟後,會具有「形式存續力」的情形,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規定,請求處分機關重新審酌,故程序重開制度可視為特別救濟程序,

【評論主題】1有關憲法解釋及法規範之位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行政法院解釋之(B)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C)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D)命令與憲法或

【評論內容】

憲法第171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釋字371號惟憲法之效力既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之義務,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憲法,以求解決。是遇有前述情形,各級法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本院大法官解釋【問題】法官可以申請釋憲嗎?所以法官在審判過程中,認為法律或命令有違憲之虞,可以停止審判,聲請大法官釋憲憲法第173條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

【評論主題】35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B)受理申請更正政府資訊內容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30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評論內容】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十五日。前項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於十日內表示意見。但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已表示同意公開或提供者,不在此限。前項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所在不明者,政府機關應將通知內容公告之。第二項所定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未於十日內表示意見者,政府機關得逕為准駁之決定【解題】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 正確 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之權益者,得以書面通知該特定人,於10日內表達意見 → 錯誤

【評論主題】6 新興國家在建國的過程中,往往會碰到危機,下列何者是指軍閥割據,使得中央政府無法控制全境的危機? (A)認同危機(B)參與危機(C)分配危機 (D)貫徹危機

【評論內容】

國家建構的危機一、認同危機 二、統治正當性危機三、貫徹力危機: 國家必須掌握全體人民,使人民遵守政府頒佈的法令。一個國家必須讓所有人民必須遵從政府的意志 (不管是國內相當偏遠或文化相當不宗的第區)四、參與危機五、分配危機

【評論主題】37 關於行政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行政程序上有關證據之調查及事實之認定,採職權主義 (B)行政程序進行中,當事人認為行政機關調查不完備者,得對調查程序提起訴願 (C)行政機關基於不完備之調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36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訴願法第1條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同【解題】訴願 → 要是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16 下列與平等權有關之案件中,何者未經大法官認定差別待遇之目的與手段間不具「實質關聯」?(A)以主觀上有無意圖得利,作為是否處罰「與人姦宿」之差別待遇標準(B)就受長期照護者之醫藥費,以付與特定醫療

【評論內容】

釋字802號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第2項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與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工作權、第22條契約自由及第7條平等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跨國(境)婚姻媒合所媒介之雙方當事人,其語言、經濟條件、文化多半有所差異,且涉及移民事宜,如跨國(境)婚姻媒合得請求報酬,可能會為求報償,而利用資訊不對稱,勉強撮合或矇騙雙方,或假借婚姻媒合而為移民,甚至販運人口。再者,在實務上,跨國(境)婚姻媒合如許其要求或期約報酬,可能會將受媒合之婚姻商品化,亦有物化女性之疑慮。查立法者制定系爭規定一之目的,即係為健全跨國(境)婚姻媒合環境,以保障結婚當事人權益、防杜人口販運及避免物化女性、商品化婚姻等。...

【評論主題】26 我國預算法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幾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A)一個月 (B)兩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評論內容】預算法第51條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由總統公布之;預算中有應守秘密之部分,不予公布

【評論主題】18 公務人員甲因涉及貪污治罪條例遭檢察官提起公訴,其服務機關因而予以 免職,甲於免職後,向該服務機關申請閱覽考績委員會之會議紀錄,遭服 務機關否准,對於此否准決定,甲得如何提起救濟? (A)得直接對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46條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法律字第10500713700號人民如於行政程序進行中,得依行政程序法第46條規定申請閱覽或複印有關資料或卷宗;如非行政程序進行中申請閱覽卷宗,則視所申請政府資訊是否為檔案,分別適用檔案法或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並視具體個案所申請之資料,分別依上述相關規定決定是否提供行政處分甲於免職後 (註:顯示甲已非行政程序中),向該服務機關申請閱覽考績委員會之會議紀錄,「遭服務機關否准」,行政處分之構成要件決定是否為某一行為,屬公法性質訴願法第1條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

【評論主題】12主管機關在核准臨時工廠登記(簡稱臨登處分)中載明:法規禁止事業在取得土地、建物之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前變更負責人,且不得增加生產設備耗用之電能及熱能。關於事業違反該義務時之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27條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行政執行法第28條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一、代履行。二、怠金。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三、收繳、註銷證照。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怠金係對義務人處以一定數額之金錢,使其心理上產產生強制作用,間接促其自動履行之強制執行手段,其數額之多寡,宜由執行機關依義務人違反義務情節之輕重酌情裁量,始能發揮執行之效果【解題】該義務係由法規所定,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其限期履行,必要時課處怠金促其履行

【評論主題】34 甲積欠政府上億稅金,並擬逃往國外。偷渡前,經警調逮獲。行政執行機關得為如何處置,以確保對甲之稅金債權? (A)得逕為管收裁定,以收執行速效 (B)限期命甲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 (C)命甲之直系血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17條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執行處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一、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二、顯有逃匿之虞。三、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四、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五、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或為虛偽之報告。六、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評論主題】21 對政務人員不得為下列何種懲戒處分?(A)免除職務 (B)記過 (C)剝奪退職金 (D)申誡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懲戒法第9條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22 下列何者構成行政處分之負擔?(A)主管機關核發便利商店之營業許可時,附加「不得販賣菸酒給兒童或未滿 18 歲之青少年」之要求 (B)林業主管機關核發造林獎勵金時,要求受獎人同意接受主管機關之指導

【評論內容】

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行政與人民所生的行政法律關係中,若法律之關係基於「雙方之合意 (意思合致)」者為行政契約,是行政機關單方面的決定者為行政處分條件行政處分之效力繫於將來不確定事實者,可分為停止條件及解除條件。前者,於條件成就時,行政處分發生效力。後者,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負擔除了行政處分主要內容之規制外,另外課予處分相對人一作為或不作為之義務造林獎勵金領取切結書之法律性質認定造林獎勵金領取人於領取獎勵金時,所書立內載:「同意接受林業主管機關之指導善加管理經營造林木,使之長大成林,不可任其荒廢或擅自拔除毀損;如有違背,應加利息賠償已領取獎勵金」,依據實務見解,該切結書核屬何種法律性質? (D)準負擔附款...

【評論主題】2 Scientists have warned that if human beings failed to stop abusing natural resources on the earth,

【評論內容】

verge 邊緣 They set up camp on the verge of the desert. 他們在沙漠邊緣紮下了營地Scientists have warned that if human beings failed to stop abusing natural resources on the earth, many species would soon be pushed to the ______ of extinction.科學家警告說,如果人類不能停止濫用地球上的自然資源,許多物種很快就會被推向滅絕的邊緣

【評論主題】11 立法院對於衛生福利部訂定之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之審查,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得為下列何種監督手段? (A)同意權 (B)通知廢止 (C)逕予變更 (D)逕行撤銷

【評論內容】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2條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

【評論主題】14 對於行政處分之司法審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法院對於案件事實原則上尊重行政機關之意見 (B)行政法院對行政機關之人事任用決定得為最高密度之審查 (C)行政法院對於裁量處分僅得為合法性審查

【評論內容】

行政裁量與行政判斷之司法審查行政法院原則上應對該行政決定之合法性,為全面之審查。僅對於具有高度屬人性之評定(如國家考試評分、學生之品行考核、學業評量、教師升等前之學術能力評量等)、高度科技性之判斷(如與環保、醫藥、電機有關之風險效率預估或價值取捨)、計畫性政策之決定及獨立專家委員會之判斷,則基於尊重其不可替代性、專業性及法律授權之專屬性,而承認行政機關就此等事項之決定,有判斷餘地,對其判斷採取較低之審查密度【總結】行政裁量 → 行政法院只進行「合法性」審查 → 尊重行政機關所為的高屬人性評價 → 有不可替代性

【評論主題】36 下列情形何者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0條有關同工(值)同酬之規定?(A)甲男與乙女在A公司從事相同之搬運工作,A公司認為男性負重能力較佳,同樣從事搬運工作,男性員工之貢獻當然比女性員工為多,因此,

【評論內容】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0條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評論主題】32 依據公司法規定,下列何種情況之人,資格上可擔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A)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宣告有期徒刑1年以上之刑確定,執行完畢甫逾1年 (B)曾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緩刑期滿

【評論內容】

公司法第30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經理人,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一、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五年。二、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二年。三、曾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二年。四、受破產之宣告或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五、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六、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七、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公司法第192條第三十條之規定,對董事準用之

【評論主題】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宗教自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寺廟內部之組織結構、是否加入其他宗教性人民團體成為團體會員,不屬於宗教結社自由之保障範圍 (B)國家得基於人民之特定信仰予以優待 (C)強

【評論內容】

釋字490號除內在信仰之自由應受絕對保障,不得加以侵犯或剝奪外,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在必要之最小限度內,仍應受國家相關法律之約束

【評論主題】33 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下列何者非該條所定之補償項目?(A)醫療費用 (B)原領工資 (C)精神慰撫金 (D)失能補償

【評論內容】

勞動基準法第59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遺存障害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失能程度,一次給予失能補償。失能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評論主題】8 甲縣乙鄉丙村長欲在村管理之公園內興建大型村長辦公室,遭村民反對發動罷免去職,所遺任期不足2年,應由下列何種方式執行村長職務?(A)全村村民補選村長 (B)鄉公所派員代理村長至任期屆滿(C)縣長直接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82條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市)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鄉(鎮、市)長由縣政府派員代理;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派員代理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地方制度法第3條鄉以內之編組為村;鎮、縣轄市及區以內之編組為里。村、里〔以下稱村(里)〕以內之編組為鄰

【評論主題】1 The virus can be spread through coughing or sneezing, and this makes it highly _______.(A) contagi

【評論內容】

contagious 接觸傳染性,有傳染力的 compassionate 富有同情心的

【評論主題】24 有關禁止錯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可分為直接禁止錯誤與間接禁止錯誤 (B)行為人對於禁止規範無認識屬於直接禁止錯誤 (C)行為人主觀上誤認容許規範之存在屬於間接禁止錯誤 (D)小學教師誤認對

【評論內容】

禁止錯誤行為人客觀上實施違法行為,但行為人自認為行為合法,此時行為人乃欠缺不法意識(即欠缺違法性認識),即為學理上稱之禁止錯誤 直接禁止錯誤指行為人對於刑法禁止規範或命令規範之內涵發生誤解,致於主觀上自以為其所實施之行為係法所允許而不加制裁之對象,實則,於客觀上卻應刑罰之行為間接禁止錯誤指行為人因錯誤而認為有阻卻違法事由存在,或因錯誤而誤會容許構成要件之界限【解題】可分為直接禁止錯誤與間接禁止錯誤 → 正確 行為人對於禁止規範無認識屬於直接禁止錯誤 → 正確 行為人主觀上誤認容許規範之存在屬於間接禁止錯誤  → 正確【補充/延伸】容許規範/容許錯誤刑法上的「容許錯誤」,係指行為人對於「容許規範」(阻卻違法事由)有所誤認。因為行為人誤以為「容許規範存在」,或誤認自己的行為是在容許規範的範圍之內,導致誤認其行為是刑法所容許的,所以稱為「容許錯誤」

【評論主題】6 基於對人民生存權的保障,國家須使人民維持最低度合於人性尊嚴的生活,人民也有相應的請求權,此乃憲法上何種基本權功能的展現? (A)防禦權功能 (B)受益權功能 (C)程序暨組織保障功能 (D)保護義

【評論內容】

受益權功能 (給付請求)指人民可以直接根據基本權規定,向國家請求提供物質、金錢、 勞務給付,國家並有義務提供,又稱給付請求權功能。惟基於國家的給付,涉及高度政治考量之有限國家資源的分配利用,如逕自全面承認基本權有此功能,將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故多認為,只有在合乎人性尊嚴最低生存標準所需條件之給付範圍,人民方有此等請求權,國 家亦始有提供義務【補充/延伸】防禦功能 (侵害停止請求)指基本權賦予人民一種法地位,於國家侵犯到其受基本權所保護的法益時,得直接根據基本權規定,請求國家停止其侵害,藉以防衛受基本權保護的法益,而免受國家恣意干預,又稱「侵害停止請求權」功能。任何基本權,都具有防禦權功能 

【評論主題】12 有關監察院院長之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參與總統院際協商 (B)赴立法院備詢 (C)綜理院務監督所屬機關 (D)主持監察院會議

【評論內容】

釋字419號依憲法之規定,向立法院負責者為行政院,立法院除憲法所規定之事項外,並無決議要求總統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之權限 釋字461號至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

【評論主題】26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關於法庭之友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當事人及關係人以外之人民、機關或團體均得擔任法庭之友 (B)法庭之友得提出具參考價值之專業意見 (C)法庭之友應以書面敘明其與審理案件

【評論內容】

憲法訴訟法第20條 當事人以外之人民、機關或團體,認其與憲法法庭審理之案件有關聯性,得聲請憲法法庭裁定許可,於所定期間內提出具參考價值之專業意見或資料,以供憲法法庭參考。前項聲請,應以書面敘明關聯性為之。當事人以外之人民或團體,依裁定許可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時,準用前條第三項之規定。當事人以外之人民、機關或團體依裁定許可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時,應委任代理人;其資格及人數依第八條之規定。憲法法庭審理案件認有必要通知其裁定許可之當事人以外之人民、機關或團體到庭說明、陳述意見時,應以通知書送達。第一項人民、機關或團體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經當事人引用者,視為該當事人之陳述

【評論主題】7 關於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公務員收受人事派令後,除程期外,應於 2 個月內就職 (B)公務員奉派出差,原則上應於核准之期程內往返 (C)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 (D)公務員依法令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5條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公務人員服務法第9條公務員收受人事派令後,應於一個月內就(到)職。但具有正當事由,經任免權責機關(構)同意者,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以一個月為限【結論】收到人事派令→應於1個月內就(到)職

【評論主題】7 關於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之懲戒法庭,其第二審審理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懲戒法庭第二審之判決,原則上應經言詞辯論為之 (B)懲戒法庭第二審廢棄原判決,且原判決係就訴不合法之案件誤為實體裁判者,其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懲戒法73條懲戒法庭第二審調查原判決有無違背法令,不受上訴理由之拘束公務人員懲戒法74條懲戒法庭第二審之判決,應經言詞辯論為之。但懲戒法庭第二審認為不必要者,不在此限公務人員懲戒法78條除第六十六條第三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之情形外,懲戒法庭第一審判決違背法令而不影響裁判之結果者,不得廢棄公務人員懲戒法66條對於懲戒法庭第一審判決之上訴,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一、判決懲戒法庭之組織不合法。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三、懲戒法庭對於權限之有無辨別不當。四、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辯護、代理或代...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非屬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之人員?(A)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 (B)各機關依法留用之人員 (C)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 (D)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所定之政務人員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保障制度「人的範圍」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三條所稱「公務人員」,主要是指依法「任用或派用」的人員,亦即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或公務人員派用條例等規定所任用或派用之人員,而此等法律的適用對象,皆不包括軍職人員公務人員保障法之適用對象,基本上為常任文官,至於隨政策成敗而進退或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之政務人員,例如各部會首長或監察委員,以及由人民所選舉之公職人員,例如縣市長,則不與焉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條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構)及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02條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員。二、私立學校改...

【評論主題】8 甲、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賀知章〈回鄉偶書〉)乙、笑問來何暮,情知父老真。乍驚成禿髮,翻幸得全身。服朔非周舊,河山定我春。便思遺世事,長作一廛氓。 (蘇

【評論內容】

ChatGPT 翻譯 "笑問來何暮,情知父老真。"笑著問你到底什麼時候回來,我知道父母和老人們都真心盼望著你的歸來。"乍驚成禿髮,翻幸得全身。"有時候你可能經歷了驚險,讓你變得白了頭髮,但幸運的是你還是保住了性命。"服朔非周舊,河山定我春。"你或許已經改變了自己的服飾,不再像以前一樣,但這片美麗的河山仍然是你永恆的家園,它永遠是你心中的春天。"便思遺世事,長作一廛氓。"當你在這個世界上思考著各種事情時,不妨長期地生活在這個小村莊,成為一個平凡的百姓。【解題】下列選項,何者敘述錯誤?(D) 蘇輿以「河山定我春」,表示仍有老驥伏櫪之雄心這個選項敘述錯誤。蘇輿的詩中並未表達仍有老驥伏櫪之雄心的意思。相反,詩中著重強調作者已經變得老去,經歷了生活的滄桑,並且對家鄉的眷戀和對平凡生活的滿足。因此,蘇輿的詩強調了一種歸鄉的平和和滿足,而不是老驥伏櫪之雄心。【注意事項】ChatGPT 釋義未必都精準

【評論主題】3關於受羈押被告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有接見律師權(B)有受辯護權(C)有與辯護律師自由溝通權(D)接見律師時有不受監視權

【評論內容】

受羈押被告之權利閱卷權、會見律師權、具保聲請停押權【舊法】羈押法(舊)第28條 羈押法先前版本,與現在條文不相同,參考用被告在所之言語、行狀、發受書信之內容可供偵查或審判上之參考者,應呈報檢察官或法院被刪除原因釋字654號羈押法第23條第3項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有同條第二項應監視之適用,不問是否為達成羈押目的或維持押所秩序之必要,亦予以監聽、錄音,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規定,不符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新法】羈押法第65條被告與其律師、辯護人接見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看守所人員僅得監看而不與聞,不予錄影、錄音;除有事實上困難外,不限制接見次數及時間選任辯護權與自由溝通權釋字654號將選任辯護權、自由溝通權提升至憲法層次予以保障【解題】接見律師時,看守所人員僅得監看而不與聞,不予錄影、錄音

【評論主題】14 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當事人仍得於一定情形下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其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有利變更者,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提出申請 (B)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之。一、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有利於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之變更者。二、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者,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處分者為限。三、其他具有相當於行政訴訟法所定再審事由且足以影響行政處分者。但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因重大過失而未能在行政程序或救濟程序中主張其事由者,不在此限第一項之新證據,指處分作成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及處分作成後始存在或成立之證據。訴願法第14條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行政處分的特別救濟程序 行政處分確立而不可爭訟後,會具有「形式存續力」的情形,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規定,請求處分機關重新審酌,故程序重開制度可視為特別救濟程序,

【評論主題】1有關憲法解釋及法規範之位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行政法院解釋之(B)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C)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D)命令與憲法或

【評論內容】

憲法第171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釋字371號惟憲法之效力既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之義務,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憲法,以求解決。是遇有前述情形,各級法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本院大法官解釋【問題】法官可以申請釋憲嗎?所以法官在審判過程中,認為法律或命令有違憲之虞,可以停止審判,聲請大法官釋憲憲法第173條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

【評論主題】35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B)受理申請更正政府資訊內容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30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評論內容】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十五日。前項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於十日內表示意見。但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已表示同意公開或提供者,不在此限。前項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所在不明者,政府機關應將通知內容公告之。第二項所定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未於十日內表示意見者,政府機關得逕為准駁之決定【解題】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行政機關,應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 正確 申請提供之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之權益者,得以書面通知該特定人,於10日內表達意見 → 錯誤

【評論主題】6 新興國家在建國的過程中,往往會碰到危機,下列何者是指軍閥割據,使得中央政府無法控制全境的危機? (A)認同危機(B)參與危機(C)分配危機 (D)貫徹危機

【評論內容】

國家建構的危機一、認同危機 二、統治正當性危機三、貫徹力危機: 國家必須掌握全體人民,使人民遵守政府頒佈的法令。一個國家必須讓所有人民必須遵從政府的意志 (不管是國內相當偏遠或文化相當不宗的第區)四、參與危機五、分配危機

【評論主題】2 關於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得自明確性原則導出 (B)須有合法之行政慣例存在 (C)不適用於羈束行政事項 (D)屬於行政法法源之一

【評論內容】

行政自我拘束行政機關對於某類事件反覆為相同處理時,將產生行政先例(又稱行政慣行)。基於憲法上平等原則的要求,行政程序法第6條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是以,行政機關就同類事件行使裁量權時,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即應受行政先例之拘束,不得為相異的處理。【解題】不適用於羈束行政事項 → 正確 → 因為「羈束行政事項」→ 行政機關依法律規定必須作成行政處分,得否作成與如何作成皆已被法律明文規定,行政機關無裁量之餘地

【評論主題】37 關於行政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行政程序上有關證據之調查及事實之認定,採職權主義 (B)行政程序進行中,當事人認為行政機關調查不完備者,得對調查程序提起訴願 (C)行政機關基於不完備之調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36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訴願法第1條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同【解題】訴願 → 要是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17 公務人員甲於某年 8 月 1 日依法提出辭職,並指定於同年 10 月 1 日起離職,惟有權機關遲至 9 月 1 日仍未作成准駁之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辭職須經有權機關核准始生效力,故甲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2-1條公務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除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之。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並以期滿之次日為生效日。但公務人員指定之離職日逾三十日者,以該日為生效日【結論】辭職 → 書面 →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 → 次日起30日內准駁 → 逾期 → 視為同意 → 指定離職日 > 30日 → 該日為生效日  

【評論主題】16 下列與平等權有關之案件中,何者未經大法官認定差別待遇之目的與手段間不具「實質關聯」?(A)以主觀上有無意圖得利,作為是否處罰「與人姦宿」之差別待遇標準(B)就受長期照護者之醫藥費,以付與特定醫療

【評論內容】

釋字802號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第2項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與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工作權、第22條契約自由及第7條平等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跨國(境)婚姻媒合所媒介之雙方當事人,其語言、經濟條件、文化多半有所差異,且涉及移民事宜,如跨國(境)婚姻媒合得請求報酬,可能會為求報償,而利用資訊不對稱,勉強撮合或矇騙雙方,或假借婚姻媒合而為移民,甚至販運人口。再者,在實務上,跨國(境)婚姻媒合如許其要求或期約報酬,可能會將受媒合之婚姻商品化,亦有物化女性之疑慮。查立法者制定系爭規定一之目的,即係為健全跨國(境)婚姻媒合環境,以保障結婚當事人權益、防杜人口販運及避免物化女性、商品化婚姻等。...

【評論主題】2 下列何種事項,憲法或增修條文並無明文規定以法律定之?(A)外交 (B)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C)國防之組織(D)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

【評論內容】

憲法第136條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憲法第137條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憲法第141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評論主題】23 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為促進性別工作之平等,下列何者不屬於主管機關依法應採取之措施?(A)對於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應給予經費補助(B)對於雇主提供托兒措施,應給予適當之表揚(C)為協助因育兒而

【評論內容】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僱用受僱者一百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下列設施、措施:一、哺(集)乳室。二、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主管機關對於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應給予經費補助。有關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措施之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4條主管機關為協助因結婚、懷孕、分娩、育兒或照顧家庭而離職之受僱者獲得再就業之機會,應採取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其他必要之措施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5條雇主僱用因結婚、懷孕、分娩、育兒或照顧家庭而離職之受僱者成效卓著者,主管機關得給予適當之獎勵

【評論主題】26 我國預算法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幾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A)一個月 (B)兩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評論內容】預算法第51條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由總統公布之;預算中有應守秘密之部分,不予公布

【評論主題】18 公務人員甲因涉及貪污治罪條例遭檢察官提起公訴,其服務機關因而予以 免職,甲於免職後,向該服務機關申請閱覽考績委員會之會議紀錄,遭服 務機關否准,對於此否准決定,甲得如何提起救濟? (A)得直接對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46條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法律字第10500713700號人民如於行政程序進行中,得依行政程序法第46條規定申請閱覽或複印有關資料或卷宗;如非行政程序進行中申請閱覽卷宗,則視所申請政府資訊是否為檔案,分別適用檔案法或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並視具體個案所申請之資料,分別依上述相關規定決定是否提供行政處分甲於免職後 (註:顯示甲已非行政程序中),向該服務機關申請閱覽考績委員會之會議紀錄,「遭服務機關否准」,行政處分之構成要件決定是否為某一行為,屬公法性質訴願法第1條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

【評論主題】12主管機關在核准臨時工廠登記(簡稱臨登處分)中載明:法規禁止事業在取得土地、建物之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前變更負責人,且不得增加生產設備耗用之電能及熱能。關於事業違反該義務時之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27條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行政執行法第28條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一、代履行。二、怠金。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三、收繳、註銷證照。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怠金係對義務人處以一定數額之金錢,使其心理上產產生強制作用,間接促其自動履行之強制執行手段,其數額之多寡,宜由執行機關依義務人違反義務情節之輕重酌情裁量,始能發揮執行之效果【解題】該義務係由法規所定,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其限期履行,必要時課處怠金促其履行

【評論主題】40 有關訴願審議委員會,下列何者錯誤?(A)組成人員以具有法制專長者為原則 (B)訴願決定以訴願審議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 (C)原則上得對原處分為合目的性之審查 (D)對訴願原則上進行書面審查

【評論內容】

訴願法第52條各機關辦理訴願事件,應設訴願審議委員會,組成人員以具有法制專長者為原則。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由本機關高級職員及遴聘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擔任之;其中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及審議規則,由主管院定之訴願法第53條訴願決定應經訴願審議委員會會議之決議,其決議以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解題】訴願決定以訴願審議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 → 委員過半數出席 → 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

【評論主題】34 甲積欠政府上億稅金,並擬逃往國外。偷渡前,經警調逮獲。行政執行機關得為如何處置,以確保對甲之稅金債權? (A)得逕為管收裁定,以收執行速效 (B)限期命甲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 (C)命甲之直系血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17條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執行處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一、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二、顯有逃匿之虞。三、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四、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五、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或為虛偽之報告。六、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評論主題】21 對政務人員不得為下列何種懲戒處分?(A)免除職務 (B)記過 (C)剝奪退職金 (D)申誡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懲戒法第9條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12 依司法實務見解,下列何者為行政處分?(A)公平交易委員會向檢舉人所為檢舉不成立之函覆 (B)地政事務所拒絕土地所有權人註銷土地登記簿標示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之要求 (C)地政事務所所為地籍圖重測之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92條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釋字374號: 地籍圖重測依土地法第四十六條之一至第四十六條之三之規定所為地籍圖重測,純為地政機關基於職權提供土地測量技術上之服務,將人民原有土地所有權範圍,利用地籍調查及測量等方法,將其完整正確反映於地籍圖,初無增減人民私權之效力釋字742號都市計畫擬定計畫機關依規定所為定期通盤檢討,對原都市計畫作必要之變更,屬法規性質,並非行...

【評論主題】22 下列何者構成行政處分之負擔?(A)主管機關核發便利商店之營業許可時,附加「不得販賣菸酒給兒童或未滿 18 歲之青少年」之要求 (B)林業主管機關核發造林獎勵金時,要求受獎人同意接受主管機關之指導

【評論內容】

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行政與人民所生的行政法律關係中,若法律之關係基於「雙方之合意 (意思合致)」者為行政契約,是行政機關單方面的決定者為行政處分條件行政處分之效力繫於將來不確定事實者,可分為停止條件及解除條件。前者,於條件成就時,行政處分發生效力。後者,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負擔除了行政處分主要內容之規制外,另外課予處分相對人一作為或不作為之義務造林獎勵金領取切結書之法律性質認定造林獎勵金領取人於領取獎勵金時,所書立內載:「同意接受林業主管機關之指導善加管理經營造林木,使之長大成林,不可任其荒廢或擅自拔除毀損;如有違背,應加利息賠償已領取獎勵金」,依據實務見解,該切結書核屬何種法律性質? (D)準負擔附款...

【評論主題】5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如其內容不涉及直接限制該區特定對象人民之權益,該通盤檢討之法律性質為下列何者?(A)事實行為 (B)法規(C)行政處分 (D)觀念通知

【評論內容】

釋字742號都市計畫擬定計畫機關依規定所為定期通盤檢討,對原都市計畫作必要之變更,屬法規性質,並非行政處分【解題】本題需有「如其內容不涉及直接限制該區特定對象人民之權益」之描述,方為法規性質

【評論主題】9 「我們穿過慾望街車,上了蒙馬特山丘,全巴黎市的最高點,往山下望,整座巴黎的市井端然於前,周遭是滿滿的遊客在山丘上拍紀念照或是在特托廣場一帶讓畫家 們素描他們的臉。蒙馬特自 19 世紀就是藝術家嚮往

【評論內容】

鄭板橋《竹石》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 經歷成千上萬次的折磨和打擊,它依然那麼堅強,不管是酷暑的東南風,還是嚴冬的西北風,它都能經受得住,還會依然堅韌挺拔 李商隱《錦瑟》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這份美好的感情,原本是值得回憶追念的;只是當時身歷其境,毫不在意,如今想起來,只留下一份惆悵與迷茫 韓縝《句》君恩未報身何有,且寄扁舟夢想中這首詩詞表達了詩人對君主恩德的感激之情和對自身前途的嚮往。詩人深感君主的恩德還沒有報答,自己的成就和前途還未確定,所以他將自己的夢想寄託在一艘小船上。韋莊《含山店夢覺作》燈前一覺江南夢,惆悵起來山月斜孤燈之下,一覺醒來,彷彿剛才睡夢中回到了江南;心情...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事實行為?(A)行政機關發給徵收補償費 (B)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颱風警報 (C)建管機關執行違建拆除 (D)交通警察以手勢禁止人車通行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92條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事實行為行政事實行為不會產生規制效力,僅會造成某種事實態樣之呈現,原則上可以.....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9 有關公務員懲戒與懲處之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懲戒與懲處均有功過相抵 (B)懲戒與懲處均有辯護制度 (C)司法懲戒須經復審程序 (D)行政懲處為平時考核之一種

【評論內容】懲戒與懲處之比較 懲戒處分:無所謂功過相抵。 懲處處分:屬平時考核者,得在年度內為功過相抵;屬專案考績者不得與平時考核功過相抵釋字396號懲戒案件之審議,亦應本正當法律程序之原則,對被付懲戒人予以充分之程序保障,例如採取直接審理、言詞辯論、對審及辯護制度,並予以被付懲戒人最後陳述之機會等,以貫徹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本旨 公務人員懲戒法第9條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撤職與免職前者因公務員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後者係因平時考核不佳致年終考績列丁等而免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分別依左列規定:一、平時考核: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申誡、記過、記大過。於年終考績時,併計成績增減總分。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無獎懲抵銷而累積達二大過者,年終考績應列丁等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4條公務人員權益之救濟,依本法所定復審、申訴、再申訴之程序行之復審標的保訓會乃參照司法院釋字.....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 Scientists have warned that if human beings failed to stop abusing natural resources on the earth,

【評論內容】

verge 邊緣 They set up camp on the verge of the desert. 他們在沙漠邊緣紮下了營地Scientists have warned that if human beings failed to stop abusing natural resources on the earth, many species would soon be pushed to the ______ of extinction.科學家警告說,如果人類不能停止濫用地球上的自然資源,許多物種很快就會被推向滅絕的邊緣

【評論主題】14 對於行政處分之司法審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法院對於案件事實原則上尊重行政機關之意見 (B)行政法院對行政機關之人事任用決定得為最高密度之審查 (C)行政法院對於裁量處分僅得為合法性審查

【評論內容】

行政裁量與行政判斷之司法審查行政法院原則上應對該行政決定之合法性,為全面之審查。僅對於具有高度屬人性之評定(如國家考試評分、學生之品行考核、學業評量、教師升等前之學術能力評量等)、高度科技性之判斷(如與環保、醫藥、電機有關之風險效率預估或價值取捨)、計畫性政策之決定及獨立專家委員會之判斷,則基於尊重其不可替代性、專業性及法律授權之專屬性,而承認行政機關就此等事項之決定,有判斷餘地,對其判斷採取較低之審查密度【總結】行政裁量 → 行政法院只進行「合法性」審查 → 尊重行政機關所為的高屬人性評價 → 有不可替代性

【評論主題】11 立法院對於衛生福利部訂定之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之審查,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得為下列何種監督手段? (A)同意權 (B)通知廢止 (C)逕予變更 (D)逕行撤銷

【評論內容】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2條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

【評論主題】17 相較於傳統的面訪民調,下列何者為網路輿情分析的優點?(A)非干擾性 (B)自我選擇 (C)沉默螺旋 (D)鏡像效應

【評論內容】

非介入性研究非介入性研究,或譯非侵入性研究、暗地調查法等,是一種社會科學研究方法。研究者在不驚動調查對象的前提下,進行資料蒐集工作,從而避免「主體反應」問題自我選擇效應一旦一個人選擇了某一人生道路,就存在向這條路走下去的慣性並且不段自我強化沉默螺旋沉默螺旋理論是政治學者伊莉莎白·諾艾爾-諾依曼提出的一種政治學和大眾傳播理論。它指出,個人對公眾輿論分佈的看法會影響該人表達自己意見的意願,進而影響他人的看法,並最終影響他人表達意見的意願。根據沉默螺旋理論,當個人注意到他們的個人意見在整個群體中被共享時,他們會更加自信和外向。但是,如果個人注意到他們的觀點不受群體歡迎,他們將更傾向於保留並保持沉默鏡像效應心理學有一個名詞叫作「鏡像效應」。簡單說就是像鏡子一樣模仿對方的行為或動作,以獲得共鳴,藉以建立信賴關係

【評論主題】20 ESG 為評鑑機構組織永續績效的三個面向,分別為三個關鍵字的縮寫,其中不包括:(A)環境保護 (B)社會責任 (C)公司治理 (D)發展目標

【評論內容】

企業永續關鍵字ESG 被視為評估一間企業經營的指標,是 3 個英文單字的縮寫,分別是環境保護(E,environment)、社會責任(S,social)和公司治理(G,governance)

【評論主題】15 下列何者不是「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適用或準用對象?(A)經正式任用為公務人員前,實施學習或訓練人員 (B)行政機關具軍職身分之人員 (C)外交領事人員 (D)公立學校教師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7條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及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職員。三、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四、各級行政機關具軍職身分之人員及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軍訓單位或各級學校之軍訓教官。五、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僱用人員。六、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七、經正式任用為公務人員前,實施學習或訓練人員。八、行政法人有給專任人員。九、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2條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

【評論主題】8 莫頓(Robert K. Merton) 批判官僚體制若過於嚴守規則,以至於把工具性價值替代目的性價值,是為: (A)不通人情 (B)鐵的牢籠 (C)目標錯置 (D)阻滯溝通

【評論內容】

官僚制度的缺失 目標錯置在官僚體制下,因為強調依法行使職權,造成組織成員把遵守法規視為最重要工作,忽略行政真正的需求

【評論主題】36 下列情形何者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0條有關同工(值)同酬之規定?(A)甲男與乙女在A公司從事相同之搬運工作,A公司認為男性負重能力較佳,同樣從事搬運工作,男性員工之貢獻當然比女性員工為多,因此,

【評論內容】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0條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評論主題】44 有關「緩刑」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緩刑之效力及於從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 (B)縱為緩刑宣告,亦不得命犯罪行為人向被害人道歉 (C)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曾因過失犯罪受有

【評論內容】刑法第74條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評論主題】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宗教自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寺廟內部之組織結構、是否加入其他宗教性人民團體成為團體會員,不屬於宗教結社自由之保障範圍 (B)國家得基於人民之特定信仰予以優待 (C)強

【評論內容】

釋字490號除內在信仰之自由應受絕對保障,不得加以侵犯或剝奪外,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在必要之最小限度內,仍應受國家相關法律之約束

【評論主題】48 下列何者得為遺囑見證人?(A)已結婚之未成年人 (B)受輔助宣告人 (C)受遺贈人之旁系血親 (D)公證人之助理人

【評論內容】

民法第1198條下列之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一、未成年人。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三、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四、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五、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解題】已結婚之未成年人 → 法律明文規定不得為遺囑見證人 受輔助宣告人 → 同上公證人之助理人 → 同上

【評論主題】33 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下列何者非該條所定之補償項目?(A)醫療費用 (B)原領工資 (C)精神慰撫金 (D)失能補償

【評論內容】

勞動基準法第59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遺存障害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失能程度,一次給予失能補償。失能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評論主題】32 依據公司法規定,下列何種情況之人,資格上可擔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A)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宣告有期徒刑1年以上之刑確定,執行完畢甫逾1年 (B)曾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緩刑期滿

【評論內容】

公司法第30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經理人,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一、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五年。二、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二年。三、曾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二年。四、受破產之宣告或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五、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六、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七、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公司法第192條第三十條之規定,對董事準用之

【評論主題】18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何者屬於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之主觀限制?(A)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B)藥師僅得於單一處所執業 (C)具有博士學位者始得擔任助理教授 (D)限制同一區域內有線電視

【評論內容】

主觀條件限制人民選擇職業自由,如屬應具備觀條件,乃指從事特定職業之個人本身所應具備之專業能力或資格,且該等能力或資格可經由訓練培養而獲得者,亦自然人或法人在選擇進入職業市場所應具備,而由職業申請人所可能完成之屬人要件。立法者欲對此加以限制,須有較諸執行工作及職業自由之限制更為重要之公共利益存在,且屬必要時,方得為適當之限制

【評論主題】88888888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111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行政程序法第158條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行政程序法第141條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行政契約違反第一百三十五條但書或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者,無效

【評論主題】28 依行政罰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且按其情節只能減輕,不能免除處罰(B)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C)未滿16歲人之行為,不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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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法第7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其代表人、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行政罰法第9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處罰。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的...

【評論主題】8 甲縣乙鄉丙村長欲在村管理之公園內興建大型村長辦公室,遭村民反對發動罷免去職,所遺任期不足2年,應由下列何種方式執行村長職務?(A)全村村民補選村長 (B)鄉公所派員代理村長至任期屆滿(C)縣長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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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第82條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市)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鄉(鎮、市)長由縣政府派員代理;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派員代理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地方制度法第3條鄉以內之編組為村;鎮、縣轄市及區以內之編組為里。村、里〔以下稱村(里)〕以內之編組為鄰

【評論主題】1 The virus can be spread through coughing or sneezing, and this makes it highly _______.(A) conta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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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agious 接觸傳染性,有傳染力的 compassionate 富有同情心的

【評論主題】1 下列何者不是基於公共性的觀點來描述公共行政?(A)對公眾的願望與需求負起積極回應的責任 (B)針對許多人所進行的指揮協調與控制 (C)目標在於實現公共目的 (D)應該為國家的意志負責

【評論內容】

行政的意涵由行政學發展歷程來看,可從4種不同角度來剖析,由最初「政治」觀點,歷經「管理」觀點,到後來的「公共政策」觀點,迄最近強調的「公共性」觀點¹ 公共性觀點 [節錄重點]1、對公眾的願望與追求負起積極的責任  → A2、維護並創造公共利益、有效實現公共目的 → C 3、哈蒙 (Harmon): 「和其他各種社會實務相比較來說,公共行政還是蠻特別的;畢竟這項社會實務的由來得自於公共目的,其所關切的重點也是公共目的,而他更應該為國家的意志負責」 → D在單純的管理活動之外,不能片刻忘懷其根本的使命,即維護並創造公共利益、有效實現公共目的。所以行政人員一方面要考慮管理的效率與效能,另一方面更要觀眾公眾的需求與願望,積極發...

【評論主題】7 下列何種費用之徵收,得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之,無憲法第 19 條之適用?(A)汽車牌照稅 (B)空氣污染防制費 (C)田賦 (D)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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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426號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係主管機關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條授權訂定,依此徵收之空氣污染防制費,性質上屬於特別公課,與稅捐有別。惟特別公課亦係對義務人課予繳納金錢之負擔,其徵收目的、對象、用途自應以法律定之,如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者,其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標準,亦為憲法之所許。稅捐係以支應國家普通財政為目的,以一般人民為課徵對象,而其稅收歸入公庫,依普通預算程序辦理。反之,特別公課係政府為達到經濟或行政領域之一定任務,對特定群體課徵額外之金錢負擔,而其收入以基金組織之方法,流向特定用途特別公課特別公課係依法向特定範圍之產業群體,按一定費率徵收。所得款項不編入總預算中,而供特殊用途者。點出特別公課之被課徵群體特定以及專款專用性,而與稅捐作出明顯出別【延伸/補充】特別公課實質要件

【評論主題】6 基於對人民生存權的保障,國家須使人民維持最低度合於人性尊嚴的生活,人民也有相應的請求權,此乃憲法上何種基本權功能的展現? (A)防禦權功能 (B)受益權功能 (C)程序暨組織保障功能 (D)保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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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權功能 (給付請求)指人民可以直接根據基本權規定,向國家請求提供物質、金錢、 勞務給付,國家並有義務提供,又稱給付請求權功能。惟基於國家的給付,涉及高度政治考量之有限國家資源的分配利用,如逕自全面承認基本權有此功能,將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故多認為,只有在合乎人性尊嚴最低生存標準所需條件之給付範圍,人民方有此等請求權,國 家亦始有提供義務【補充/延伸】防禦功能 (侵害停止請求)指基本權賦予人民一種法地位,於國家侵犯到其受基本權所保護的法益時,得直接根據基本權規定,請求國家停止其侵害,藉以防衛受基本權保護的法益,而免受國家恣意干預,又稱「侵害停止請求權」功能。任何基本權,都具有防禦權功能 

【評論主題】10 依憲法規定,有關行政院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行政院應將年度預算於會計年度開始 3 個月前,提出於立法院 (B)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 3 個月內,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 (C)行政院應將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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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59條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憲法第60條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