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下列情形何者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0條有關同工(值)同酬之規定?
(A)甲男與乙女在A公司從事相同之搬運工作,A公司認為男性負重能力較佳,同樣從事搬運工作,男性員工之貢獻當然比女性員工為多,因此,甲男每月工資較乙女多3,000元
(B)丙男與丁女在B公司從事清潔工作,B公司因認為男性體力較佳,故丙男每月工資較丁女多3,000元。 丁女不服,認為B公司之薪資政策違反同工同酬規定,要求B公司改善,否則即會到地方主管機關申 訴。B公司為避免受罰,因此調降丙男之工資,使丙男與丁女領取相同之工資
(C)戊男與己女在C公司從事相同工作,但「戊男」有主管頭銜,即便兩人工作價值相同,C公司仍得給予戊男較高之薪資
(D)庚男與辛女在D公司從事相同工作,但庚男有碩士學位,辛女僅大學畢業,D公司得給予庚男較高的起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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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tuohuan】評論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0條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何浩志】評論
主管頭銜為何不算「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
【小樹】評論
第 10 條 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