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3條關於不予給付之事由,下列何者非屬之?
(A)違反本保險規定之有關就醫程序
(B)住院治療經診斷並通知出院,而繼續住院之部分
(C)使用經事前審查,非屬醫療必要之診療服務或藥物
(D)因犯罪行為而受傷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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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3 條保險人就下列事★,...

whappy501】評論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3條★★★★★★★★,...

Penny】評論

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 53 條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