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公務人員甲於某年 8 月 1 日依法提出辭職,並指定於同年 10 月 1 日起離職,惟有權機關遲至 9 月 1 日仍未作成准駁之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辭職須經有權機關核准始生效力,故甲之辭職並未生效
(B)甲依法須先以書面請求有權機關確答,如仍未獲得准駁決定,即視為同意辭職
(C)有權機關已逾越法定准駁期間,視為同意辭職,生效日為 9 月 1 日
(D)有權機關已逾越法定准駁期間,視為同意辭職,生效日為 10 月 1 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9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12-1 條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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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第 12-1 條公務人員之辭職,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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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參考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務人員保障法§12-1公務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除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之。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並以期滿之次日為生效日。但公務人員指定之離職日逾三十日者,以該日為生效日。

【用戶】tuohu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2-1條公務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除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之。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並以期滿之次日為生效日。但公務人員指定之離職日逾三十日者,以該日為生效日【結論】辭職 → 書面 →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 → 次日起30日內准駁 → 逾期 → 視為同意 → 指定離職日 > 30日 → 該日為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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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第 12-1 條公務人員之辭職,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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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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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tuohuan

【年級】高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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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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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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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tuohuan

【年級】高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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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人家超想哭的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辭職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12之1條 公務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除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之。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並以.....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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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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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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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tuohuan

【年級】高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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