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琪112地特三等人事行政必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 第 36 條1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2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一、對於人之管束。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用戶】tuohu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36條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即時強制方法如下:一、對於人之管束。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何謂即時強制?何種情形下可為即時強制?其方法種類為何?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其與行政上強制執行主要區別在於即時強制並不以人民有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為前提;且不須踐行告戒程序
【用戶】琪112地特三等人事行政必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 第 36 條1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2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一、對於人之管束。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用戶】tuohua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36條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即時強制方法如下:一、對於人之管束。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何謂即時強制?何種情形下可為即時強制?其方法種類為何?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其與行政上強制執行主要區別在於即時強制並不以人民有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為前提;且不須踐行告戒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