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3 甲無故侵入 A 所有之倉庫,以之為居所長達 12 年。A 知悉後要求甲離開,仍不退去,A 乃提起告訴,甲抗辯侵入住居罪為最重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追訴時效為 10 年,追訴時效已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追訴時效已完成,不得再為追訴
(B)追訴時效已完成,不得再為告訴
(C)追訴時效尚未開始,並無完成問題
(D)因無停止事由,期間已超過 10 年,故時效應已完成
(E)行為尚未終了前,並無停止時效的問題
參考答案
答案:C,E
難度:適中0.660194
統計:A(4),B(2),C(70),D(4),E(76)
用户評論
【painting】評論
侵入住居罪為繼續犯,故依刑法第80條第2項,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故本罪追訴權時效應從行為人退出建物時起算,因此追訴權時效並未開始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