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ita chen】評論
手機沒看到題目喔~
【kuro70826】評論
請盡量不要以圖出題,不是看不到就是圖太小...臺北市民政局民國96年曾打算制定臺北市道路名牌暨門牌編訂自治條例,規定沒張貼門牌的家戶,若不理會催告,將罰600元,還可連罰到貼門牌為止。但這項罰則,因臺北市議會未三讀通過所以未能實施。請問:劃線部分符合依法行政的何種原則?(A)憲法保留原則(B)法律優越原則(C)法律保留原則(D)信賴保護原則
【106鐵特運佐金榜】評論
這是連打字都懶的意思嗎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