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許多學校的校規都會有類似這樣的規定:「妨害校譽者,記大過一支。」但有些學者批評這種校規具有濃厚的「人治」色彩,有礙於學生對法治思想的認識。請問:若以行政法來說,這樣的規定內容違反了下列何種法律原則? 
(A)適當性原則 
(B)明確性原則 
(C)誠實信用原則 
(D)裁量合法適宜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
統計:A(238),B(775),C(9),D(228),E(0)

用户評論

Sean】評論

明確性原則:行政命令內容必須明確,讓人民可預見,且容易了解明白清楚,不可有模糊模稜兩可的規定。例如:政府規定傷風敗俗之物,政府可沒收之,但對於何謂「傷風敗俗之物」,卻缺乏清楚的定義,違反明確性原則。我認為這題的意思是何謂「妨害校譽」沒有清楚定義,所以違反明確性原則。

vovo】評論

.法律明確性原則:→法律規範之構成要件及適用範圍應具體明確,使受規範者得以預見其行為是否恰當。→其意義應非一般人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行政程序法第五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所謂「明確性」,包含「明白」與「正確」二個意義。意指行政行為之內容不僅須為一般人所能了解,同時所使用的詞語恰能表現行政行為的意旨,換言之,內容明確並不限於行政行為(行政命令、行政處分等),其尚包含法律及法規命令之規定,內容必須明確。.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判斷行政行為是否明確的標準:(判斷法律本身是否符合明確性要求之標準)→(1)可理解性 (2)可預見性(3)司法可審查性。.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其目的:╔落實資訊公開之要求。╠使受規範者可預見其行為之法律效果 。╚使執法之準據明確。

】評論

所以跟學者講的...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