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第87條之1(改制日及選舉區) 前項直轄市議員選舉,得在其行政區域內劃分選舉區;其由原住民選出者,以其行政區域內之原住民為選舉區;直轄市議員選舉區之劃分,應於改制日"六個月前"公告,不受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限制。
【jy82225】評論
此題該改選項 §37第一項後半段 但選舉區有變更時,應於公職人員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一年前發布。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臺北市第十一屆議員選舉,其原住民選舉區之變更,應於第十屆議員任期屆滿之日多久前公告,不受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限制?(A)一個月(B)二個月(C)三個月(D)六個月修改成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臺北市第十一屆議員選舉,其原住民選舉區之變更,應於第十屆議員任期屆滿之日多久前公告,不受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但選舉區有變更時,應於公職人員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一年前發布。(A)一個月(B)二個月(C)三個月(D)六個月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第87條之1(改制日及選舉區) 前項直轄市議員選舉,得在其行政區域內劃分選舉區;其由原住民選出者,以其行政區域內之原住.....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