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下列關於船務代理業與海運承攬運送業之敘述何者錯誤?
(A)經營海運承攬運送業者於申請核發許可證時,應繳交一定金額之保證金,或依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承攬運送責任保險
(B)外國籍海運承攬運送業不得在我國境內營業
(C)船務代理業所代理之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在我國境內攬運之客貨,發生運送糾紛或爭議,船務代理業應協助妥善處理
(D)海運承攬運送業除船舶運送業兼營者外,不得光船承租船舶,運送其所承攬貨物代號:3512頁次:4-4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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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鄧豆子】評論

法規名稱: 航業法(A)第 39 條經營海運承攬運送業者於申請核發許可證時,應繳交一定金額之保證金,或依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承攬運送責任保險。(B)第 40 條外國籍海運承攬運送業非依法設立分公司或委託中華民國海運承攬運送業代為處理業務,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前項海運承攬運送業代理外國籍海運承攬運送業在中華民國之業務,於代理時應檢附有關文書,向航政機關辦理登記。海運承攬運送業經營前項代理業務,應以委託人名義為之,並以約定之範圍為限。(C)第 38 條船務代理業所代理之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在中華民國國境內攬運之客貨,發生運送糾紛或爭議者,船務代理業應協助妥善處理之。(D)第 41 條海運承攬運送業除船舶運送業兼營者外,不得光船承租船舶,運送其所承攬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