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請使用尺規作圖,作出過圓O外一點P的切線 (不用寫作法,但請留下清楚的尺規痕跡)
【用戶】Si-Yu La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 第3條第二項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有關覆議制度的敘述,何者正確? (A) 得提起覆議者,以法律案、預算案與大赦案三者為限 (B) 移請覆議須在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 10 日內提起 (C) 行政院院長得自行決定是否須經總統核可 (D)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 30 日內作成決議公職◆憲法- 100 年 -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行政警察人員四等#7557答案:B★★覆議1. 以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為限2. 得經總統之核可,3. 於議決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院覆議。4.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5. 休會時,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