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ng】評論
3F正解,題目應該改為有關[戶籍]登記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問身分登記,正解是遷徒登記,沒送分沒天理 ....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評論
(A)對無依兒童尚未辦理戶籍出生登記者,應為初設籍登記 (B)離婚登記是一種分戶身分登記 (C)出境 2 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D)離開原鄉 23 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Gary】評論
戶籍法 第 16 條 遷出原鄉(鎮、市、區)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法律另有規定、 因服兵役、國內就學、入矯正機關收容、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 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全戶遷徙時,經警察機關編列案號之失蹤人口、矯正機關收容人或出境未 滿二年者,應隨同為遷徙登記。 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 仍列入出境二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