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甲不服年終考績為乙,致無法領取加發1 個月之考績獎金,依目前實務見解得提起下列何項救濟?
(A)訴願
(B)申訴
(C)復審
(D)行政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3213
統計:A(109),B(4464),C(1610),D(7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公懲會決議-公立學校校長得否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提出申訴疑義、行政程序
用户評論
【用戶】阿偉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現在丙等 也可以復審囉
【用戶】阿偉
【年級】大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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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阿偉
【年級】大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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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阿偉
【年級】大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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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錢昱辰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Q:公務人員考績法§6╱§7? ...
【用戶】Wei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依照保訓會的函釋,甲、乙年終考績改為行政處分,所以救濟方式為復審、行政訴訟
【用戶】小寶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J785之後的這種案例,都是可以復審、行政訴訟 路線了
【用戶】若菲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9年9月22日109年第12次委員會議通過)考列甲等/乙等-核發考績(成)通知書 →改認行政處分→復審→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