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Even Hs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消防法第7條 [消防安全設備] 罰則38 施行細則5-1#1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其設計、監造應由 消防設備師為之;其裝置、檢修應由消防設備師/士為之。 [3萬~15萬元罰鍰]罰則38#1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者,處 新臺幣三萬~十五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用戶】Even Hs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消防法第7條 [消防安全設備] 罰則38 施行細則5-1#1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其設計、監造應由 消防設備師為之;其裝置、檢修應由消防設備師/士為之。 [3萬~15萬元罰鍰]罰則38#1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者,處 新臺幣三萬~十五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用戶】Even Hs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消防法第7條 [消防安全設備] 罰則38 施行細則5-1#1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其設計、監造應由 消防設備師為之;其裝置、檢修應由消防設備師/士為之。 [3萬~15萬元罰鍰]罰則38#1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者,處 新臺幣三萬~十五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