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農育權因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其設定目的者,該權利視為消滅。農育權人得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相當之補償,該請求權之行使,應於下列何種情況確定之次日起二個月內為之?
(A)重劃計畫書核定
(B)重劃施工完竣
(C)重劃分配結果
(D)重劃權利登記完成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21212
統計:A(47),B(19),C(246),D(45),E(0)

用户評論

【用戶】凌興泓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63-1 條 前條以外之出租土地,因重劃而不能達到原租賃之目的者,承租人得終止租約,並得向出租人請求相當一年租金之補償。其因重劃而增減其利用價值者,出租人或承租人得向對方請求變更租約及增減相當之租金。 第 64 條 地上權、農育權、永佃權及不動產役權因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其設定目的者,各該權利視為消滅。地上權人、農育權人、永佃權人或不動產役權人得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相當之補償。土地建築改良物經設定抵押權或典權,因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其設定目的者,各該權利視為消滅。抵押權人或典權人得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以其所分配之土地,設定抵押權或典權。 第 65 條 第六十三條之一、第六十四條請求權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