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ouse v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所有身心障 礙學生都要有個別化教育計畫 第 30-1 條 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發展,應訂定特殊教育方案實施,並得設置專責單位及專責人員,依實際需要遴聘及進用相關專責人員;其專責單位之職責、設置與人員編制、進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高等教育階段之身心障礙教育,應符合學生需求,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協助學生學習及發展;訂定時應邀請相關教學人員、身心障礙學生或家長參與。
【用戶】Kai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大學階段身障生是個別化支持計畫(ISP)(C)新生、轉入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舊生開學前訂定(D)IEP是由特師、普師、家長、科任教師、行政人員、專業人員共同擬定,非特師一人的工作
【用戶】vanesa li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所有身心障 礙學生都要有個別化教育計畫 第 30-1 條 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發展,應訂定特殊教育方案實施,並得設置專責單位及專責人員,依實際需要遴聘及進用相關專責人員;其專責單位之職責、設置與人員編制、進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高等教育階段之身心障礙教育,應符合學生需求,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協助學生學習及發展;訂定時應邀請相關教學人員、身心障礙學生或家長參與。
【用戶】Kai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A)大學階段身障生是個別化支持計畫(ISP)(C)新生、轉入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舊生開學前訂定(D)IEP是由特師、普師、家長、科任教師、行政人員、專業人員共同擬定,非特師一人的工作
【用戶】Dototay Sunsh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細則 第 9 條個別化教育計畫,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障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內容: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教及相關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