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某甲為中央機關九職等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依現行相關規定,他須符合下列那種事由,才能申請赴大陸地區?
(A)旅遊觀光
(B)教育進修
(C)從事與業務相關交流活動或會議
(D)探訪朋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8148
統計:A(4),B(1),C(128),D(2),E(0)

用户評論

Clovia】評論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 6 條擔任行政職務之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及涉及國家機密人員,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始得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一、在大陸地區有設戶籍之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親屬。二、其在臺灣地區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親屬進入大陸地區,罹患傷病或死亡未滿一年,或有其他危害生命之虞之情事,或確有探視之必要。三、進入大陸地區從事與業務相關之交流活動或會議。四、經所屬機關(構)遴派或同意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前項涉及國家機密人員為中央各機關(構)所派駐外人員、任職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與其所屬各級機關(構)人員及其他從事有關國防或機密科技研究者,不得以前項第一款事由申請進入大陸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