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大陸地區之遺族或法定受益人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以書面向主管機關申請領受公務人員保險死亡給付總額,不得逾新臺幣多少元?
(A)500 萬元
(B)400 萬元
(C)300 萬元
(D)2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9277
統計:A(8),B(1),C(3),D(68),E(0)

用户評論

Clovia】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6-1 條軍公教及公營事業機關 (構) 人員,在任職 (服役) 期間死亡,或支領月退休 (職、伍) 給與人員,在支領期間死亡,而在臺灣地區無遺族或法定受益人者,其居住大陸地區之遺族或法定受益人,得於各該支領給付人死亡之日起五年內,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以書面向主管機關申請領受公務人員或軍人保險死亡給付、一次撫卹金、餘額退伍金或一次撫慰金,不得請領年撫卹金或月撫慰金。逾期未申請領受者,喪失其權利。前項保險死亡給付、一次撫卹金、餘額退伍金或一次撫慰金總額,不得逾新臺幣二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