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都不販售!阿想撈錢,甲】評論
依邏輯來推,「法令」是立法委員自己定的且三讀通過。如果拿自己定的且三讀通過的東西去給大法官解釋不是自打嘴巴嗎?三讀會時,難道立委都在睡覺?怪怪耶~再來立法委員只有釋憲可以,因為憲法是古早人定的,跟現在的立委沒關係。
【Jerry Chen】評論
聲請釋憲:政府機關/人民法人或政黨/立法委員/各級法院法官聲請統一解釋法律命令:中央或地方機關/人民法人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