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刑事訴訟上不告不理的「告」,與告訴乃論的「告」意義與法律效果是否相同,試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4246
統計:A(16),B(428),C(8705),D(7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家賠償的類型、公有之公共設施、國家賠償之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規定

用户評論

Zoey Hsu】評論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第 3 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第 4 條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前項執行職務之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受委託之團體或個人有求償權。

Jing-ching Ch】評論

B答案也正確!?

Kiki】評論

(B)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時,該公務員應負損失補償責任 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