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香君】評論
國家賠償之方法及範圍:國賠方法:國家賠償法第7條第1項規定:「國家負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國賠範圍:賠償範圍適用民法規定,財產上損害依民法第216條第1項包括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亦應依民法第193條第1項規定負賠償責任。非財產上損害得依民法第194條、195條第1項請求賠償,名譽受侵害者,得依195條第1項後段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參考資料來源
【britmanpam】評論
(B)賠償範圍包含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這選項正確嗎?
【Eric David Ki】評論
國家損害賠償有包括所受損失和所失利益,適用民法第216條第1項。損失補償只有所受損失(特別犧牲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