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n Yin】評論
因為D-是“多數制”,是以“最多票數”為當選(勝者全拿),都已不利於小黨,更不用說女性當選的機會了。而A-的比例代表制是只要門檻有過百分之五即當選,較利於小黨,而女性亦有保障不得低於二分之一為當選的機會。
【JIA】評論
我國不分區立委婦女保障名額不得低於1/2
【Eric David Ki】評論
保障名額通常放在政黨比例代表制中。因為當選人數固定,再加上政黨名單中的順位在多數採用的國家來說是不能變動的,再者依照選舉當時的社會情況能夠預估選舉結果出爐時名單的前幾位必定當選(沒錯,國民兩黨都很厲害,知道自己大概會有幾個人必定會被選上),所以保障名額放在這裡很合理。只是我不太理解拿女性來作為本題的主體的原因。難道沒有認為女性比較弱勢的感覺在?
【傑恩】評論
相對多數決不利小黨 (含弱勢團體、女性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