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龍】評論
保險業的投資原則相較於一般的商業投資原則,較為特殊的是對不動產之投資,以所投資不動產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者為限;其投資總額,除自用不動產外,不得超過其資金百分之三十。此外,保險業的國外投資自律規範也有特殊之處,各會員公司國外投資資產配置應符合「保險業資產管理自律規範」原則,並應考量風險與報酬關係,且注意投資區域、資產類別或投資產業等風險分散情況,期以減少整體投資組合收益之波動性,從而降低投資風險。保險業的初衷是讓自身所愛的人,在失去我們的情況下,還能有一筆經濟後盾過生活,這種穩定社會與家庭的作用,也是其最重要的價值。此外,保險業還有助於形成資本,以增加國富;穩定經濟,安定政治;透過再保,拓展外交等功能。公益性原則是指保險業在經營活動中,應以社會公益為優先考量,並依合理公平原則,提供保障弱勢族群的基本保障,形成所得重分配之效果。此外,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中也有提到,人身保險業得依合理公平原則,訂定說明文件之索取方式及收費標準。例如微型保險與汽機車強制保險,主要著重社會安全性而非企業本身的獲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