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私立幼稚園如不對外募捐經費,且未超過幾班者可以不設置董事會。
(A)2班
(B)3班
(C)4班
(D)5班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6933
統計:A(33),B(220),C(51),D(1738),E(0)

用户評論

【用戶】Jessie Liu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不董事五班

【用戶】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名  稱 幼稚教育法廢止日期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第 6 條 公立幼稚園由師資培育機構附設者,應報請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私立幼稚園應由設立機關、團體或創辦人擬具設園計畫載明左列事項,報請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籌設之:一、擬設幼稚園之名稱。二、擬設幼稚園之園址、面積、園舍圖。三、擬設立班級。四、經費來源。五、擬設幼稚園所需經費概算。六、創辦人姓名、住址及履歷;經捐資人推薦者其證明文件。私立幼稚園籌設完竣,應報請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經核准後始得開辦招生。私立幼稚園如不對外募捐經費,且未超過五班者,得不設董事會或辦理財團法人登記。但均應指定負責人,並報請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設董事會者,其章程由創辦人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