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偵辦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案件,運用證人保護法實施證人保護事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證人因到場作證致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遭受危害之虞,而有保護必要者,得聲請保護
(B)司法警察如認證人有受保護必要,得先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並於 5 日內將所採保護措施陳報 檢察官或法院
(C)偵查中有密切利害關係之人因證人到場作證,而有受保護之必要者,司法警察亦得向檢察官聲 請核發證人保護書
(D)採取身分保密之保護措施,製作筆錄證人之真實姓名及身分資料應以代號為之,筆錄由詢問員 警代為簽名,並另製作代號及真實姓名對照表,連同詢問錄音(錄影)資料以密封套密封附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p92142】評論

A犯罪偵查手冊106證人或關係人因到場作證有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有遭受危害之虞時,得依證人保護法聲請保護。證人保護法第 4 條證人或與其有密切利害關係之人因證人到場作證,致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有遭受危害之虞,而有受保護之必要者B犯罪偵查手冊106證人保護法-3司法警察機關於調查刑事或流氓案件時,如認證人有前項受保護必要之情形者,得先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並於七日內將所採保護措施陳報檢察官或法院C證人保護法第 4 條D犯罪偵查手冊106證人之簽名亦以按指印代之

Hunghunghung】評論

(A)證人或關係人因到場作證有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沒有名譽!!!)有遭受危害之虞時,得依證人保護法聲請保護。(手冊106)(B)但時間急迫者,得先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並於七日內將所採保護措施陳報檢察官。(手冊106,注意手冊只有陳報檢察官,沒有法院!!!!);司法警察機關於調查刑事或流氓案件時,如認證人有前項受保護必要之情形者,得先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並於七日內將所採保護措施陳報檢察官或法院(證人保護法第3條有"法院")(C)證人保護法第 4 條第1項:證人或與其有密切利害關係之人因證人到場作證,致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有遭受危害之虞,而有受保護之必要者,法院於審理中或檢察官於偵查中得依職權或依證人、被害人或其代理人、被告或其辯護人、被移送人或其選任律師、輔佐人、司法警察官、案件移送機關、自訴案件之自訴人之聲請,核發證人保護書。(D)證人之簽名亦以按指印代之(手冊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