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3.訴願人誤向訴願管轄機關或原處分機關以外之機關作不服原行政處分之表示者,其效力為何?答案顯示:
(A)不生提起訴願之效力
(B)視為自始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C)於他機關將案件移送至訴願管轄機關時始生提起訴願之效力
(D)於他機關將案件移送至原處分機關時始生提起訴願之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4411
統計:A(2),B(373),C(50),D(16),E(0)

用户評論

【用戶】eva8941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訴願法第61條訴願人誤向訴願管轄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以外之機關作不服原行政處分之表示者,視為自始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