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超過有效期間之不良醫療器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製造或輸入者,移送法辦
(B)產品直接沒入銷燬
(C)製造或輸入者,由臺南市政府處行政罰鍰
(D)製造或輸入者,由衛生福利部處行政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1),B(3),C(8),D(0),E(0)

用户評論

H.W. C】評論

醫材最常考三點:定義、許可證時限、處罰*定義不良醫材《藥事法》妨害衛生之物品《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使用時易發生危險、或損傷人體使診斷發生錯誤(刑)⊿含有毒物質或有害物質,導致使用時有損人體健康(刑)⊿超過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性能或有效成分的執、量或強度與核准不符⊿未經核准或備查而擅自輸入或製造⊿來源不明⊿使用醫療或毒劇藥品超出本條例第二十條所定之基準,而未達治療疾病最低有效劑量者*許可證時限許可證or執照有效時間\延長年限有效期限之展延藥品、醫材55期滿前六個月內向中央申請Φ第二、三等級的醫材可在到期後六個月內檢附資料重新申請查驗登記含藥化粧品及化妝品色素54期滿前三個月填申請書向中央申請...

黑裡暗殺等一年】評論

第77條(涉嫌偽藥劣藥禁藥及不良醫療器材之封存銷燬)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對於涉嫌之偽藥、劣藥、禁藥或不良醫療器材,就偽藥、禁藥部分,應先行就地封存,並抽取樣品予以檢驗後,再行處理;就劣藥、不良醫療器材部分,得先行就地封存,並抽取樣品予以檢驗後,再行處理。其對衛生有重大危害者,應於報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後,沒入銷燬之。 前項規定於未經核准而製造、輸入之醫療器材,準用之。第78條(偽藥、劣藥、禁藥及不良醫療器材之處分)經稽查或檢驗為偽藥、劣藥、禁藥及不良醫療器材,除依本法有關規定處理外,並應為下列處分: 一、製造或輸入偽藥、禁藥及頂替使用許可證者,應由原核准機關,廢止其全部藥物許可證、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