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妤苹】評論
French和Raven曾將權力區分為五種,這五種權力類型的運用往往是領導者和管理者促使組織發展的主要動力。一、獎賞權:指藉由物質上及精神上的獎賞與鼓勵而取得的權力二、強制權:指藉由強迫或懲罰而取得的權力三、法職權:指依法規或職位而取得的權力四、參照權:指藉由高尚人格使人產生認同而取得的權力五、專家權:指藉由本身的專門與專業知識而取得的權力 就管理者而言,由於管理在字義上較偏向上級對下屬的監督與考核,因此,在權力的運用上大多著重法職權、強制權與獎賞權的使用,而較少使用參照權與專家權。 就領導者而言,領導較注重榮辱與共的團隊意識、組織的榮枯與興衰,均與領導者及其他成員密切相關,因此,領導者往往較重視參照權與專家權的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領導者與管理者在上述五種權力的運用上,並非存在全有或全無的問題,而是指各種權力的運用程度有別。引用自:教育組織變革與學校發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