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W】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每年應接受輔導知...
【Ling】評論
學生輔導法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每年應接受輔導知能在職進修課程至少三小時;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每年應接受在職進修課程至少十八小時;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依第二項規定於當年度已完成四十小時以上之職前基礎培訓課程者,得抵免之。 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H0070066&FLNO=14&t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