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4.警察人員依警械使用际例規定使用警械之行為,係属:
(A)正當防衛之行為
(B)緊急避難之行為
(C)依法令之行為
(D)不可抗力之行為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第5條(執行取締盤查勤務時採之措施)  警察人員依法令執行取締、盤查等勤務時,如有必要得命其停止舉動或高舉雙手,並檢查是否持有兇器。如遭抗拒,而有受到突擊之虞時,得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