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必上】評論
第 11 條n特色招生辦理方式如下:n一、甄選入學:學校之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科學、體育及高級中等n 學校專業群、科之特殊班、科、組、群,得參採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作n 為錄取門檻,辦理單獨或聯合招生,並應依術科測驗分數及學生志願n ,作為錄取依據。n二、考試分發入學:n(一)學校採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作為錄取門檻,並以學科測驗成績及學生n 志願,作為分發入學之依據,按就學區為單位,由各校辦理單獨或n 聯合考試招生。n(二)各學校應依其特色課程規劃前目學科測驗內容或加權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