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關於行政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原約定顯失公平者,雖契約當事人之 一方為人民,也得請求行政機關調整契約內容
(B)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C)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 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
(D)行政處分之作成,行政機關無裁量權時,則不得作成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陳ㄚ青】評論

第 147 條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原約定顯失公平者,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契約內容。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前項情形,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時,行政機關為維護公益,得於補償相對人之損失後,命其繼續履行原約定之義務。第一項之請求調整或終止與第二項補償之決定,應以書面敘明理由為之。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第 141 條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行政契約違反第一百三十五條但書或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者,無效。第 136 條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

國考分母】評論

縱使行政機關無裁量權限,仍得作成替代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

Judy】評論

行程法137:行政機關無裁量權時,代替該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所約定之人民給付,以依第93條第1項規定得為附款者為限。(行政機關無裁量權時,符合第93條第1項情形時,得作成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行程法第93條第1項: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無裁量權】者,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者為限】,始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