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下列有關藥師業務及責任之敘述,何者正確?
(A)負責主持經營藥局藥師,應有一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始得提供藥品調劑服務
(B)藥師應在其作業處所標示受理調劑作業時間
(C)藥師應在其作業處所標示藥師證書
(D)診所藥師至少應有二人具一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始得提供藥品調劑服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6504
統計:A(4),B(496),C(52),D(22),E(0)

用户評論

【用戶】郭蓉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主持藥師  兩年以上/一人

【用戶】Jet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藥師法施行細則 ( 民國 98 年 03 月 05 日 )第 7 條:藥師執行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藥品調劑業務,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第十六條至第二十條及藥事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並應在其作業處所標示受理調劑作業時間及佩戴藥師執業執照。其不在時,應有暫停受理調劑之標示。

【用戶】Jet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藥師法(民國 103 年 07 月 16 日)第 20-1 條:負責主持經營藥局之藥師,應具備二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始得提供藥品調劑服務。醫療機構聘藥師提供藥事服務者,其藥師至少應有一人具備二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始得提供藥品調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