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接受政府轉介相關就業服務,而增加的工作收入,於多久期間內得免計入 家庭總收入?
(A)1 年
(B)2 年
(C)3 年
(D)5 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6585
統計:A(32),B(22),C(15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今年一定上榜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最長以三年為限,得延長一年

【用戶】Bamboo Li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第15-1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積極自立,得自行或運用民間資源辦理脫離貧窮相關措施。參與前項措施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於一定期間及額度內因措施所增加之收入及存款,得免計入第四條第一項之家庭總收入及家庭財產,最長以三年為限,經評估有必要者,得延長一年;其增加收入及存款之認定、免計入之期間及額度之限制等事項之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用戶】今年一定上榜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最長以三年為限,得延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