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意定監護契約之公證書,依法應於幾日內以書面通知本人住所地之法院?
(A) 7 日內
(B) 10 日內
(C) 15 日內
(D) 30 日內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1113-3 條意定監護契約之訂立或★★,...

【用戶】Dawn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第 1113-3 條第一項意定監護契約之訂立或變更,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始為成立。公證人作成公證書後七日內,以書面通知本人住所地之法院。

【用戶】Edgard律師路邁進!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答案法條依據A.第1113條之3意定監護契約之訂立或變更,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始為成立。公證人作成公證書後七日內,以書面通知本人住所地之法院。前項公證,應有本人及受任人在場,向公證人表明其合意,始得為之。意定監護契約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