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至第 6 條之罪,犯罪後自首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且因而查獲其他共犯,法院應如何處理?
(A)應免除其刑
(B)應減輕其刑
(C)得免除其刑
(D)得減輕其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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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ue29695】評論

貪污治罪條例第 8 條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於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看完整詳解

胖子】評論

所以沒有寫明是 得 或者 應一律視為 應 嗎!????

小小球】評論

沒有寫『得』,表示沒有裁量權、一定要照做,等同於『應』。